来源 | 财通社综合衡阳晚报、光明网等

据衡阳晚报12月12日消息,2025年1月1日起,湖南省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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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通知,套内建筑面积即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由此可以看出,新的计价标准已经排除了“公摊”的面积,由此这也被媒体视为“取消公摊”开始落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对购房的影响非常直接。购房者签约的时候,其购房面积就是实际入住的面积,不再包括公摊面积,如房屋外面走廊、楼梯、过道以及其他公摊面积。这样做,从直观上看,“100%得房率”使得“花多少钱买多大户型的房子”会变得清晰。这也有效防范过去“买90平方米实得60平方米”的购房问题出现,实实在在保障了购房者权益,真正做到“所购即所得”的导向。

公摊面积过大、导致得房率过低,甚至都酿成了社会新闻。2022年有媒体报道,有购房者抱怨,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如此巨大的“操作空间”,显然重挫了购房者的知情权,这必然会导致市场混乱——购房者无从得知真实的“商品质量”,当然会茫然无措,从而抑制自身的消费、投资愿望。

公摊面积制度在中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

在网上,对于公摊面积大家第一时间就想到李嘉诚,李嘉诚是香港的首富,传言称他是公摊面积的创始人,当一切矛头直指李嘉诚时,李嘉诚估计内心会说这个锅我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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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公摊面积的由来,得追溯到几十年前的香港。当时,霍英东为了让更多普通人能买得起房,提出了“公共契约”的概念,把整栋楼拆分成单个单位卖,每户业主共同承担公共区域的成本。这个初衷是好的,毕竟谁也不可能单独承担电梯间、楼道这些公共设施的费用。

然而,到了后来,公摊面积却变了味。开发商发现,这是一块肥肉。通过增加公摊面积,他们不仅可以抬高房子的售价,还能收取更多的物业费、供暖费。更关键的是,这公摊面积具体怎么算,完全由开发商说了算,业主几乎没有发言权。

早在2002年,重庆就通过了相关条例要求商品房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重庆取消“公摊面积”的政策至今已执行了21年。

从近些年的政策看,取消公摊渐渐成了一种共识,相关措施也基本得到了大众的肯定。这也很好理解,“所购即所得”“一分价钱一分货”,实在是再基础不过的常识,没有理由到房产这就不适用了。

此前在网络上也流传过一些诸如反对“取消公摊”的说法,认为“取消公摊”会造成房价上涨。以具体的一套房产为例,总价不变的情况下,以无公摊面积计价,当然会显得单位价格更高。

当然,取消存在已久的公摊面积,也可能会引起存量房业主的顾虑。一些观点认为,之前买房的人,获得经济补偿的可能性极小。

这有现成的例子可参考。2012年香港宣布全面取消公摊面积,2013年全面执行。香港的经验是,对于已经买了房子的人并没有给予补偿。也就是,已经按照建筑面积买了房的人,只能接受之前的规则。重庆亦是如此,当时取消公摊的时候,存量二手房没有退还公摊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