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有农民朋友给乡村振兴调研员小政发消息咨询说:“自己家的房子要拆迁了,本来啊,自己一直都非常配合拆迁工作,但是一看到补偿就无法接受了,因为拆迁方给他补偿连当初建房的成本都不够。”也就是说,房子被拆迁之后,被拆迁人反倒连现在的生活水平都达不到了。
为什么会存在这种情况呢?小政给大家分析,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拆迁方将无证房一律认定成了违建,拆迁方这样干既能降低拆迁成本,又能加快拆迁进度,进而导致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第二,以拆危代拆迁,把房屋认定成危房,并借此给被拆迁人严重偏低的补偿,这是拆迁方惯用的套路。
第三,遗漏补偿项目,该给的补偿却不给,比如说对于经营性用房不给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再比如说只补偿一层房屋,空地院落不予补偿等等。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拆迁人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坚决不能让自己越拆越穷,要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