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就做好“十四五”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群和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作出安排。一起来看——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十四五”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群和
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教职成函〔2024〕56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学校2024年达标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组〔202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的基础上,着重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群和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进一步促进我省职业教育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逐步打造专业(群)品牌化、数智化、特色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全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学校申报特色专业时应同时报送本校专业优化调整“三张清单”(附件1)。
二、
申报条件
1.基础优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高职学校申报项目应从专业优化调整“三张清单”中的特色专业群中遴选,专业群至少已运行2年以上,专业群包含专业2/3以上应连续招生3年以上,且为专业优化调整“三张清单”中的品牌专业或重点发展优势专业,在校生保持一定规模,专业群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所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课程标准健全,教学资源丰富;中职学校申报项目应从专业优化调整“三张清单”中的品牌专业或重点发展优势专业中遴选,申报专业连续招生3年以上,在校生保持一定规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课程标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
2.定位准确。申报项目依托专业(群)应符合本校办学定位,紧密对接我省传统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满足区域重点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适应性和吸引力较强。
3.同步建设。各学校要把项目建设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开放型实践中心、产业学院、“岗课赛证”等产教融合项目同步部署、同步设计、同步推动,科学制定各特色专业(群)建设任务,明确建设目标,有效支撑特色专业(群)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影响力和吸引力,提升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高职学校要依托特色专业群包含专业,同步打造一批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实训基地;中职学校要依托特色专业,同时打造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已获“十四五”前两批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的专业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实训基地需扩大规模、更新设备的应当作出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