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由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贵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记录、评价和应用管理,信用信息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于评价其信用情况的有效信息,主要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
依据《办法》,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物业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区(市、县、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评分和报送等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其职能职责范围内配合区(市、县、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评分和报送等工作。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分类监管、物业管理评优评先、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办法》的施行将为贵阳市物业服务行业提供可量化的评价指标,有助于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促使物业服务企业重视信用、善用信用、诚信经营。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