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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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套内建筑面积即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房地产权利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不因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变化而受到影响。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下列分摊情况: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购房者后续买房,签约的时候,其购房面积就是实际入住的面积,不再包括公摊面积,如房屋外面走廊、楼梯、过道以及其他公摊面积。这样做,从直观上看,使得“花多少钱买多大户型的房子”会变得清晰。这也有效防范过去“买90平方米实得60平方米”的购房问题出现,实实在在保障了购房者权益,真正做到“所购即所得”的导向。

另外,过去房屋计算面积的时候,往往把公摊面积包括进去,进而导致很多购房者抱怨,如“120平方米的房子,得房率还没有以前90平方米的高”,最终就导致很多购房者购房方面的很多困惑,比如说会计算实际得房率,最终导致购房交易成本明显增大,也使得购房方面的信任度下降。

其他城市是否有类似衡阳取消公摊面积的政策,其效果如何?

其他城市确实有类似衡阳取消公摊面积的政策,其效果总体上是积极的。例如,广东省肇庆市从2024年5月1日起,全面取消公摊面积,所有商品房宣传将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销售。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购房者能够根据实用面积计算价格,提高了购房者的信心,并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复苏。

合肥市也在探索取消公摊面积的政策,尽管目前尚未完全取消,但已经提出了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的措施,并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政策。合肥市的这一举措可能为其他城市提供示范作用。

此外,重庆市早在2002年就通过了相关条例要求商品房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至今已执行了21年。这表明重庆在取消公摊面积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

总体来看,这些城市的政策旨在提高房屋使用率和市场透明度,减少购房者的困惑和不满,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衡阳取消公摊面积政策实施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反应是怎样的?

在衡阳取消公摊面积政策实施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反应如下:

购房者方面,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购房面积计算更加清晰,购房者可以明确知道自己购买的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再需要担心公摊面积带来的额外费用和面积纠纷。这不仅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还提高了购房的信任度,因为购房者不再需要担心“买90平方米实得60平方米”的问题。

开发商方面,虽然政策改变了计价方式,但房地产权利人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不受计价方式变化的影响。这意味着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需要与购房者明确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并且在合同中明确面积纠纷条款的处理依据。这一变化可能会促使开发商在设计和规划阶段更加注重提高得房率,以满足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