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永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合理购房的需求,永康市正式发布《关于实施永康市房地产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

补 贴 群 体

根据不同群体分类施策,实行差异化补贴。

针对首次置业群体,实施首次置业购房补贴。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我市范围内国有土地性质的住宅类不动产(包括期房)和城区居委会范围内的不动产(包括期房)(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审核为准),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给予7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每套不高于10万元。根据补贴额度,先购先得,与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房票政策不叠加使用。

针对多孩家庭,对符合国家全面两孩、三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的多孩家庭,2025年3月31日前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时给予补贴。其中:两孩家庭每套补贴10万元,三孩家庭每套补贴20万元。根据补贴额度,先购先得,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该政策补贴与“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可叠加使用,与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房票政策不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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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贴 范 围

本次补贴范围涵盖在我市商品房市场公开销售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其中,金蓝领公寓不享受补贴。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因用于项目资金平衡而设置一定比例的面积作为可销售面积的且以市场价格公开进行销售的,可以参照“在我市商品房市场公开销售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补贴政策。

在本次补贴政策实施期间,若同一居民家庭任一成员存在撤销未实施首次置业购房补贴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期间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形的,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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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贴 额 度 与 时 限

本次首次置业购房补贴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合计额度为7000万元。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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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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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永康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