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10日,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了国家转移地方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共检出13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不合格、农兽药残留超标等。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城关区北口建伟炸酱面店(个体工商户)的炸酱面碗(消毒日期:2024-8-6),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庆阳新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兴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桃干(生产日期:2024-1-2),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甘肃兴发食品有限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岷县福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岷县福梅点心(生产日期:2024-5-18),其中柠檬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白银区姬存丽食品店销售的牛肉(购进日期:2024-6-4),其中林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临洮县岳麓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酥(生产日期:2024-6-14),其中柠檬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甘肃高速驿佳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定西市绿康农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苦荞茶(生产日期:2024-3-17),其中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七)秦安县诚佳乐食品超市销售的桃(购进日期:2024-7-16),其中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八)兰州新区新花子柴火鸡餐饮店的料碗(消毒日期:2024-7-17),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九)城关区壹鑫金茶业店销售的,标称甘肃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2024-3-7),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麦积区利客鲜生优选超市销售的,标称武山县香春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武山香醋(生产日期:2024-6-7),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庄浪县盛世万家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禾善造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原泉田原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3-10-1),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白银区铭涛果蔬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4-6-4),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张掖市甘州区梁晶晶烤饼店加工的鸡蛋糕(加工日期:2024-7-23),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编辑 唐峥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