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常具有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等特点,解决这类纠纷往往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近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仅用一个月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案涉金额超过7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将一场持续两年之久的僵局转化为双赢局面。
基本案情
某建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将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发包给某建筑公司,并就此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及安装承包合同。某建筑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厂房施工,并于2022年3月陆续将工程交付给某建材公司使用。该工程也通过了某建材公司的竣工验收,确认合格。随后,某建材公司项目负责人在结算单上签字,初步确认尚欠某建筑公司工程款为700余万,但未提交公司进行最终盖章确认。由于某建材公司未能按时支付这笔款项,某建筑公司遂向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建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冻结某建材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存款。
法院审理
江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某建筑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冻结了某建材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存款。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对某建材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该公司随后提出以其名下等值的固定资产作为保全置换物,请求解除对其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法院在综合考虑了某建材公司的经营状况、置换固定资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批准了其置换申请,查封了其提交的固定资产,并解除了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
同时,当事人初步已经对涉案工程款进行了结算,争议的金额并不大,案件主办人李振京法官意识到长时间诉讼将不利于双方企业的经营发展,因此多次与双方沟通,释明法理及利害关系,积极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详细解释了合同法中关于工程款支付及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以及民事诉讼中关于财产保全和置换的法律规定,帮助双方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两家企业就700余万元的工程款偿还问题达成一致,某建材公司承诺分期支付工程款,案件得以妥善解决。“案件调解结束后,我们可以省去很多诉讼成本。”某建材公司代表对此表示感慨。
典型意义
这起涉及巨额工程款的纠纷得以高效调解,避免了长时间诉讼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为企业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有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现了法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法院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平衡了双方利益,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考虑到了债务人的实际经营困难,通过合理的财产保全措施和置换机制,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
今年以来,江州区法院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共受理涉企纠纷3127件,平均办理时长53天,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江州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以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丨廖铃榕、潘开平
编辑|黄山硕
一审|潘开平
二审|周婷
三审|李振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