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对江苏、黑龙江等5省医保数据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经验介绍,特别肯定了我市的相关做法。
我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提出的数据通报工作相关要求,在全省统一规则下,建立了我市按病组付费及“医保T指数”数据工作组制度,数据工作组由医保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定期对DRG支付方式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DRG月度结算和年度清算情况、“医保T指数”等信息数据进行通报,向定点医药机构“亮家底”,提高工作透明度。
国家局经验介绍里提到的基金支付指数,是指每月通报基金总体收支和上解下拨情况,让医保数据和医院数据双向公开透明,方便定点机构横向对比;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最常见的20个基础病种在各家医院的次均费用、门诊次均费用、医保费用比例等8项数据,方便群众自行选择就医机构。
下一步,我市将以推动医保数据工作组工作为契机,统筹医药服务、医保经办等相关领域数据,多渠道、多方式向医药机构通报本地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结算等情况,为医保、医疗、医药沟通交流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和支撑,增进医药机构对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和医保领域改革共识,提高医保工作透明度,促进形成医保、医疗、医药共同治理、互动的医保改革氛围,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