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齐民要术酱园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青岛齐民食品公司”)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140.03万元,案号为(2024)鲁0213执4052号。
企查查信息显示,此次与青岛齐民食品公司一同成为被执行人的还有青岛百果山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疑似申请执行人为青岛泰合信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齐民食品公司此次成为被执行人是否与一项工程纠纷有关?不得而知。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青岛齐民食品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巧媳妇公司”),其持股比例为90.9091%,李洪涛持股比例为9.09%。
此前青岛齐民食品公司股东为李洪涛与李钰瑾,两名自然人分别持54.5455%和45.4545%,上述股权变更发生在2024年9月19日,此次变更后青岛齐民食品公司也正式成为巧媳妇公司的控股公司。
实际上,李洪涛也是巧媳妇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在巧媳妇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6.4824%。受上述案件影响,身为巧媳妇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李洪涛也被李沧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
公开介绍显示,巧媳妇公司是以生产酱油、食醋、酱类、蚝油、料酒、复合调味料等为主的专业化调味品生产企业。在济南、青岛、淄博、菏泽、泰安等地建有大型生产基地。已形成以山东为核心,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产品先后出口韩国、东南亚、非洲、欧洲等地。
公司前身为1895年由李锡汉、袁世恩创办的“福源永”酱园店和1900年由胡天文之父开办于西关的“永顺和”酱园。1954年,公私合营,整合上述酱醋手工作坊到临淄县副食品加工厂,1971年成立临淄区酿造厂。1997年,改制股份制企业为山东淄博巧媳妇食品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发展成为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