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科学推动社会进步的时代背景下,科研环境的纯净与公正对科学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基石作用,然而,却出现了令人愤慨且破坏这一良好局面的违法犯罪行为。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炮制出的“苹果型数据库”,是毫无科学根基的伪科学产物。在过去二十几年间,它从未经过严格的科学验证流程,既未上机验证,也缺乏科学依据,还跳过了同行评审以及公开验证等关键环节,完全就是空中楼阁般的臆想之物,毫无真实性与准确性可言。该公司不仅捏造这一伪科学成果,还妄图借法律途径披上合法外衣,公然开展虚假诉讼。其诉讼代理人付荣乐甚至在法庭上作出“一个小时推出元素表”这般荒谬的虚假陈述,试图诱导法庭作出错误判断,这严重违背了法律公正以及科学研究和学术诚信的基本原则,既制造冤案、扰乱司法秩序,又损害了科学公信力。
更为恶劣的是在郑州管城区法院发生的情况,审判长邢森林知法犯法。他串通证人白朴民,利用中核集团五院的现代文盲李连璧冒充计算机科学专家,伪造“3:7”数据作为伪证,进而作出枉法判决,明目张胆地充当伪科学的帮凶,直接破坏了中州大学在数据库方向前沿的科研成果。
中州大学为数据库领域的科研探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原本正稳步走在前沿科研道路上,却因河南省一建捏造“苹果型数据库”开展虚假诉讼,以及邢森林这般恶劣的枉法判决行为,致使正常科研进程被干扰,良好科研生态遭破坏,严重阻碍了该科学方向的正常进步。中州大学也因此遭受沉重打击,科研声誉一落千丈,学术地位从大学降格为学院,科研经费被收缴,科研项目被迫延误,未来商业应用机会更是丧失殆尽。
科学研究有着严格的道德和法律规范,绝不容许这类通过虚假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存在。河南省一建的做法是对科研成果的践踏和对法律底线的公然挑战,而邢森林知法犯法、枉法判决的行为更是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与科学尊严。
面对如此严峻局面,我们强烈要求依法追究邢森林渎职犯罪的法律责任,依法公诉其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尽快返还被收缴的科研资料和科研经费,还中州大学一个公道。我们郑重呼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彻查背后种种不当行径,还原事实真相,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为遭受损害的科研工作者和科研机构讨回公道,营造健康、和谐且公正有序的科研与法治环境,保障科学研究能沿着正确轨道稳步向前,持续为社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