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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五届海事模拟法庭在上海海事法院长兴岛派出法庭举行。本次活动由上海海事局和上海海事法院主办,崇明海事局、洋山港海事局、金山海事局、上海海事法院长兴岛派出法庭联合承办。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英明出席并致辞。庭审结束后,上海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开运对本次模拟法庭进行了点评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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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十名海事执法人员参与旁听,并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在上海海事局系统内进行同步现场直播,通过高度还原的庭审模拟,提高海事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活动、规避法律风险。

典型案例 场景重现

本次活动模拟了一起真实的海事行政处罚案例庭审过程。

2023年8月9日,上海海事局下属某分支海事局执法人员对A轮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于2023年8月4日从芜湖至2023年8月8日到达上海吴淞期间,连续航行超82小时。根据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船舶单航次连续航行超过16小时应配合格船员9名,该船舶该航次缺一类大副、三副、普通船员各一名,存在船舶配员不符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违法行为。该分支局经立案调查,于9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船舶所有人B公司和船长王某作出罚款等处罚。B公司和王某不服处罚决定,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由上海海事局、上海海事法院和洋山港海事局等单位模拟合议庭;金山海事局、崇明海事局分别模拟原告、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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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锋相对 紧贴实际

庭审现场,在审判长和审判员的有序引导下,当事各方融入角色。随着法庭调查的进行,诉讼争议焦点逐渐明细:

原告航行过程中缺员的违法行为,被告是否具有管辖权?

被告对原告船长在船航行期间所任船员职务调查事实是否清楚准确?

被告行政处罚所查明的连续航行时间事实是否清楚准确?

大部分航程发生在内河水域,是否应当适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而非《海上交通安全法》?

在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提问犀利,被告据理力争,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整个模拟法庭过程严谨有序,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历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气氛庄重严肃,让在场人员深入思考执法规范问题的同时,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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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英明表示,上海海事局和上海海事法院一直以来有着很好的合作和互动,这对于提升执法、司法水平和能力有非常大的帮助。希望两家单位能够不断加强互动和联动,为海事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上海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开运对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业务学习、证据收集和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意识。

文稿 | 姜圣芃

摄影 | 何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