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根据第792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强调,此次出台《条例》是对《出口管制法》的细化,目的是整合现行分散的制度规定。何亚东指出,两用物项是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口后被不当使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影响世界和平和安全。
《条例》共6章50条。《条例》取消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登记制度,增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明确拟定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和程序规定。细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许可便利措施及其适用条件、程序等。明确制定、调整管制清单和实施临时管制的程序和要求,对两用物项出口实施许可,并对申请许可的条件、程序等作出规定。严格两用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细化管控名单制度,建立关注名单制度,完善全链条管控措施。
与此同时,实施上述出口管制措施,也是为了保证这些稀有金属以及稀土材料的国家重要战略储备需要;更是防止稀土资源的无序开采和盲目开采,特别是防止享用中国独自拥有的稀土冶炼技术和矿产开采,以及稀土处理技术被美西方国家应用于军事用途。出口管制政策的实施,无疑给高度依赖中国稀土资源的美西方北约集团的国军复合体的产业链带来了巨大挑战。美国虽然在高科技领域保持领先,但在稀土等关键原材料的供应上却严重于依赖中国。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先林分析认为,《清单》的发布对于出口经营者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提供了更明确的监管和执法依据,为出口经营者遵守法律、维护权益提供了更明确的规范。《清单》的出台标志着出口管制法实施进入新阶段,进一步细化了管制措施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出口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勋建议,出口企业应对其当前业务所涉及的各类物项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视与梳理,以明确界定受管制物项。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起草部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相关企业、商会、外国政府和驻华机构等提出的近600条意见逐条研究、充分采纳其中合理意见,力求有效管制两用物项出口的同时,打造稳定透明便利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具体措施包括主管部门拟订并发布指南,鼓励引导出口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鼓励商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在经营资格、出口管制政策透明度和规范性、许可便利化方面为相关企业提供制度支持等。
中国此项出口管制措施的及时实施,可以制约和限制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约军事集团的高端军事武器的生产。出口令将对清单中的700多项原材料和技术等物项进行出口管制,具体包括10个大项和上百个子项目。与此同时,G7近日发表联合申明,要求中国对西方断供手下留情,并于11月26日,G7在意大利召开外长会并发表联合公报,一面对台海、南海和东海局势老调重弹,要求中方不许“援俄”,另一面喊话中方不要对重要的矿产原料实施出口管制,称这将“严重冲击供应链”。
中方此次制定《清单》是对现有已管制的所有两用物项进行系统整合,建立完整的清单体系和制度,暂不涉及具体管制范围的调整。中方始终秉持合理、审慎、适度的原则开展两用物项列管工作,目前已实施管制的两用物项数量仅700项左右,明显少于主要国家和地区。未来,中方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需要,在广泛调查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产业、技术、贸易、安全等因素,依法稳妥有序推进物项列管和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