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的显示屏、电路板坏了

为省下一笔钱

男子铤而走险

最终

11月11日,全先生报警,称其前一晚停放在坡头区南调街道某施工地的挖掘机内部电路板被盗。无独有偶,全先生几天前停放在南调街道另一处施工地的挖掘机也被盗了显示屏。

接报后,坡头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盗抢专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并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进行走访摸排,发现该两起盗窃案件的作案手法具有高度相似性,遂决定开展串并案调查。

由于案发时间段正处深夜,加上施工地位置较偏僻,给调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但办案民警多次深入现场走访,细致研判相关线索,最终锁定嫌疑人为李某,并于11月20日在坡头镇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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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嫌疑人李某有一辆挖掘机在贵州省出租给他人使用,由于自己的挖掘机显示屏和电路板已坏,而自己又想省下一笔钱,于是萌生盗窃念头。他趁着深夜作案,盗走了报警人挖掘机的显示屏和电路板,并寄往贵州安装在自己的挖掘机上使用。

经询问,嫌疑人李某如实供述了其先后两次在坡头区南调街道盗窃报警人挖掘机显示屏、电路板等配件的作案经过。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希望广大市民

遵纪守法

勿以恶小而为之

来源:平安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