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法律意识淡薄,冲动上头,阻碍法官执行公务,现在非常后悔,我已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对,向执行干警道歉……”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时,被执行人方某女儿以堵门、拉扯等方式阻碍执行法官进入执行现场,经教育批评后,法院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惩戒措施。方某女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悔过书,依法交纳罚款并积极代其父亲方某履行了剩余执行款。

据悉,2021年4月,姚某与方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8万元的一致意见。方某未按期履行,2023年1月,姚某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敦促,被执行人方某无动于衷,仍以“没钱”为由拒不申报财产、拒绝履行义务。临湘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拘留期间,方某履行了2万元执行款,并与姚某达成执行和解,姚某同意方某分期支付。本以为案件就此可以顺利执结,谁料方某在支付了3000元后又未按约履行。 经法院传唤,方某拒不到庭。

近日,该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方某家中。方某女儿见警车开至其家门口,直接以身挡门,大喊大叫、不断推搡执行干警阻碍执法。执行法官一再忍让,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告诉其依法维护权益途径,但情绪激动的方某女儿根本听不进法官的劝说。

法律权威不容践踏!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方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送拘留所实施拘留。见法院动了真格,逐渐冷静下来的方某女儿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了错误,提出代其父亲履行支付义务,遂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因方某女儿认错悔过态度诚恳,执行法官对其批评教育后,决定对其处罚款500元。方某女儿当场交纳罚款,并保证今后一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争做知法、懂法、守法好公民。(张楠 杨立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