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PUA是审判和辩护中常见的现象。越重大复杂的案件,越是这样。前段时间,经历了一个案件、连续十天的庭审。庭审时间长,倒还在其次。更有趣味的是,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与我之间展开了多轮的PUA与反PUA极限拉锯战。我认为,很有必要记录下来,一方面可以试错和检验自己的观点,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同行破解此类问题提供借鉴。
一、最难辩护的案件
什么是最难辩护的案件?对这个问题,有的人可能从案件类型上找答案,回答说“涉黑案件”;有的人可能从法官态度上找答案,回答说“法官未审先定案件”;还有人可能从涉及面上找答案,回答说“涉案人数众多而律师内部又不团结的案件”;等等。
我想,这都是片面的。确切的答案,应该从影响案件审理和走向的因素多少上去找。影响因素越多,辩护越难。反过来,影响因素越少,少到只剩下“法律”这一个了,辩护也就如履平地了。
我辩护的案子是这样的:主犯贾大师把自己神化为玉皇大帝的儿子、姜子牙的弟弟、世界上“能量”最大的人,身怀收云、吐雾、餐霞绝技,既可以徒手治癌症,也可以给人开通生命能量、链接宇宙。开启生命能量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种,价格按10万、20万和30万逐步递升。
讲到这里,大家都可能哈哈大笑。反问: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不仅有,而且确凿无疑的发生了。贾大师配以电脑合成的收云吐雾、徒手治病、龙的传人的宣传片,彻底把自己神化。很多人拜他为师,长期追随。有的人被骗了钱,有的人被骗了色,还有的是“财色双失”。
同时,因为贾大师不断对信众洗脑,号称“谁发展的弟子多,谁的功德大,谁就可以更早得道成仙”。这些被骗的弟子,就卯足了劲的给他发展新弟子。
对于这个案子,办案机关是以传销办的。理由很简单,弟子又发展了新弟子,由此形成了传销层级。
我坚持认为是邪教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同时对贾大师收取的徒手治病、开通生命能量的费用,按诈骗办;对他以“双修”名义对女弟子的奸淫,按强奸办;总体对他数罪并罚。
讲到这里,大家可能不理解。“你这干的是律师的活儿吗?”“律师应该从无罪和罪轻的角度提出意见,怎么你反倒越辩越重?”
对这个问题,我的答案很肯定。“是的。因为我辩护的是一名弟子,而且他属于误入歧途的不明真相群众。”鉴此,我给大家展示一下这个案子中的影响因素和变量有多少:
一是,罪名变更。我认为是邪教,办案机关认为是传销。如果是邪教,在案的各被告,除了与贾大师串通、确切知道贾大师真实情况的外,均应无罪释放。但就实践情况看,罪名变更难度很大。办案机关不想这么做,检察院诉过来的是传销,法院浮皮潦草的按传销判了,最省事也最不得罪人。
由此,我首要面临的是法官针锋相对。
二是,信徒众多。如果按传销审,所有被告都有罪,因为他们都发展了新弟子;如果按邪教审,就只有贾大师和共同的主犯有罪,其他均为不明真相的群众。如何通过法庭调查和发问,识别出来,精准打击?这是我面临的第二个难题。同时,由于法官的针锋相对,使我解决这个难题,更加难上加难。
三是,信徒心里状态不稳定。邪教案件都有精神控制的因素,有的信徒目前已经幡然醒悟,但仍有一些人是仍然信他和怕他的。“怕他隔空打我,怕他请来鬼神,怕他让自己染上不治之症”。这种情况下,这些被告在庭上说的话,是不是真实意愿的表达,就很难判断。如何让他们说出真话,坐实庭审,这是第三个难题。
四是,贾大师对信徒仍有余威。贾大师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糟老头子。他说的话,全部是假大空,没有一句话、一个字是真的,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在庭上,只要他一张嘴,必定放声大嚎“这是个冤案!假案!错案!”从信徒纷纷点头的回应和目光呆滞的神情看,他们又转头去信了贾大师。“原来师父是对我们好的!弄半天,师父是冤枉的!”
贾大师对信徒仍有余威和影响,而且时不时就会在法庭上嚎叫发作,借庭审干扰信徒判断和言行。如何把贾大师拉下神坛、踩在地上,再吐上两口,这是第四个难题。
五是,每个信徒都有双重人格。一方面他们是人,是受审判的被告人,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自认为自己得了道、快成仙了。怎么把他们的真实人格问出来、展现出来,这是第五个难题。
六是,律师内部极不团结。早在我刚介入这个案子的时候,就收到了贾大师从看守所带出来的串供信。大体意思是说:有几个律师已经沟通好了,就按传销打,同时由于传销层级不足三级,所以无罪。希望我加入串供行列,不要攻击性太强。
这封信,我拿到就交给了法院。“串供都串到我这儿来了!就我这一身正气和铮铮铁骨,能干这种下贱事儿?”
有上述这些因素的影响,这个案子的辩护就很困难。“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这话,是鲁迅说的。“真正的律师,擅于辩护最难的案件。”这话,是我说的。
让我们带着这些难题,全面开挂,走进最真实的庭审现场。
二、PUA之一:“主要就你的当事人提出意见”
这个案子此前是在县法院审理的。在县法院时,我在庭前会议上提出,这是个邪教案件,应该提级管辖。提级到中院后,中院找了几个律师开会。
开会过程中,审判长第一句话说的看似很随意,但很有杀伤力。“主要就你们自己的当事人提出意见。”
越是显得随意,越是真的用心。听到这话的时候,我知道“我这是被盯上了,辩护之路将会举步维艰。”我坚持罪名变更,释放不明真相的群众。仅就我的当事人提出意见,不可能做到罪名变更。
审判长的这个要求,超出法律规定,我不会搭理。
这是PUA和反PUA的第一步。
三、PUA之二:“不可以拷贝视听资料”
邪教案件该有很多的宣传品,但法院在给律师复制的案卷材料中仅有言辞证据。同时,就起诉书附页可见,随案移送了一个移动硬盘。
对于移动硬盘中的视听资料,审判长说“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可以看,但不能拷走;看后如果有涉及你的被告的,才可以拷走。”
越是不给看,越重要;越不让拷走,越要拷走。我打开移动硬盘,整整1TB多的邪教宣传片,赫然在目。我叫来审判长和审判员,指着目录问:“你们看过这些东西没有?这不是邪教?!”
他们说:“你拷走就拷走吧,将来如果上网……”
我回答的是:“上网如果是由于我泄漏出去的,追究我的责任,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我心里想的是:“现在上什么网,上了网,就算我赢了,都该治我一个“胜之不武之罪”。你就判吧,判了传销,判决生效了,我每天截五分钟视频到网上,让大家看看到底是邪教还是传销!”
不让拷走视频,或者仅让拷走与自己的被告人相关的视频,这又超越了法律的规定。我不会搭理。
这是PUA和反PUA的第二步。
四、PUA之三:“看看两个犯罪的客体是什么”
传销和邪教分属不同种类的犯罪,从理论上看,两种犯罪侵犯的客体和法益大相径庭。传销犯罪经济特征明显,破坏的是经济秩序。邪教犯罪涉众特征显著而经济特征不足,破坏的主要是法律实施和社会整体秩序。
审判过程中,审判长不断的说:“请辩护人注意一下,看看两个犯罪的客体是什么!”“我看你一个刑事的庭都没有开过!”“发问要有针对性,神啊鬼啊那些没有的东西,问他干什么!”
我的回答是:“谢谢审判长的提醒,昨天晚上我翻烂了刑法条文,没有找到客体这个表述。”
“谢谢审判长的教育,我不懂哎。多向审判长学习。”
“谢谢审判长的帮扶,不正是因为拿鬼神搞事,才能定上邪教吗?”
我回答过程中,用的是“提醒”、“教育”和“帮扶”不断递进的表述,想告诉审判长的是:我说的每个字都有用意,这都是层层递进的法律术语。同时,在最后一次发生言语争论时,我站起来说:“我好害怕,吓的我都站起来了。先提醒再教育后帮扶,我看下一步就是要处罚了。”
学理不能用来辩护,更不能用来审判。把争点推到“客体”这个学理概念上去,是为防止其他律师被我带路。不断的对我进行提醒、教育、帮扶,也是为了这个目的。
我不会搭理。这是PUA与反PUA的第三步。
五、PUA之四:“有没有破坏法律实施”
审判长看给我不断的提醒、教育和帮扶无济于事,便开始利用法庭讯问,通过被告人的供述来隔空与我对话。
“谁谁谁,你刚才说自己被骗的经历,这有没有破坏法律实施?”
被告人不知道什么叫破坏法律实施,更不知道这个破坏法律实施,是构成邪教犯罪的一个关键要求。
被告人回答:“我不懂法,以审判长说的算。”
审判长对这个回答很高兴,大加赞扬。而我对审判长的问题很感兴趣,心中窃喜。“谢谢您给我递刀子。”
在随后的法庭发问中,我增加了对其他被告的问题:
“你说自己被以双修的名义强奸,这算不算破坏法律实施?”
“你说自己被骗的家破人亡,这算不算破坏刑法关于诈骗罪规定的实施?”
“你说贾大师可以隔空开通生命能量,由此可以防新冠,这算不算破坏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法律实施?”
“你说由于信了贾大师、跟随贾大师修道成仙,辞了工作、离了婚、远离了一家老小,有业不就、有家不顾、有亲不养,这算不算破坏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实施?”
这种隔空对话,是PUA和反PUA的第五步。
六、PUA之五:“拿主犯说话”
整个庭审过程走下来,感觉我和其他不明真相的群众是一伙儿的;审判长和贾大师都是针对我的。
贾大师对我说:“你的问题针对性好强。”
我说:“您说的对,发问就是要针对性强。”
贾大师对我说:“我要告你,那么多律师,凭什么就你一个人说话,一说半个小时,我联合别人一起告你。”
我目不转晴、含情脉脉的看着他,并面带喜悦的说:“好哒!谢谢!能被你这大师告,也是一种本事。”
我拷贝视听资料的时候,早就料到了庭审过程中,检察院绝对不会出示这些证据。所以对第一主犯贾大师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刚才你否认了起诉书指控的所有事实,为了证明你的清白,你认为出示你是中国道教传人的视频,重要不重要?”
“重要!非常重要!”
“那你认为,出示你收云吐雾餐霞,以及你徒手治癌症的视频呢?”
“………你的针对性好强!”
这是我把主犯套进来的第一步。
贾大师见我针对性很强,休庭过程中,对我的被告进行了威胁。“我死也要拉你垫背,我会想办法整你的律师。”
见此情况,我很生气!专门找到审判长说:“哪有这种情况,允许主犯串供、威胁其他被告人,我必须在庭审上,予以正面回应!”说完扬长而去。
我又设计了一系列的质证意见,故意把贾大师激怒。并在最后总结说:“贾大师!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谁玩聊斋呢?!”
这是我把主犯套进来的第二步。总结的这句话,我认为是对贾大师说的。您认为,是对谁说的?
这是PUA和反PUA的第五步。同时,也是我由被PUA转向PUA别人的第一步。
这个案子很有意思,也很有价值。等判决出来,我就把视频发到网上供大家防邪治邪参考。
作为审判长不断强加的“资深不专业”律师,我会从各个不同侧面,写这个案子,供同行辩护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