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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号人,500多万投资款没了,感谢检察官惩治了骗子,帮我们讨回了公道。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11月26日上午,一起合同诈骗案的被害人代表薛先生,来到兴化市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送上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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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运营,实则被挪作他用

2019年,薛先生经朋友介绍接触到某物流公司的一个投资项目,该公司经营者彭某、蒋某两人称,只要与公司签订车辆运营合同,以60-65万元/辆的标准投资购车,并挂靠在物流公司名下,投资人就可以获得每月2.5万元/辆的固定收益,合同到期后,还可以返还车辆或将车辆折价返现。

觉得这个投资项目收益可观,薛先生等10名投资人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共计投入563万余元。然而公司承诺的高额收益,仅仅在开始兑付了一小部分后,就再也没有了下文。

当投资者们焦急找到彭某、蒋某追问时,对方始终支支吾吾,无法说清投资款的去向,而投资的车辆也不见踪影,意识到被骗的投资人立即到公安机关报了警。

原来彭某、蒋某的公司由于前期高杠杆经营导致资金链断裂,运营停滞,根本无力偿还前期债务和兑付融资利息。为偿还自身债务,二人将融资租赁车辆挂靠第三方运营的业务,虚构为自主运营的经营活动,以高投资回报为诱饵,吸引薛先生等人投资后,挪用投资款偿还债务,导致投资人遭受重大损失。

精准指控,被告人认罪服判

2023年10月26日,公安机关以某物流公司、彭某、蒋某2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移送至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后,引导公安机关查明彭某、蒋某真实的经营模式、车辆的来源和投资收益及投资款去向,证明两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隐瞒了公司真实经营状况,虚构合同标的物和担保物,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断降低履约能力,属于针对合同履行的重要事项进行欺骗,是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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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兴化市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该物流公司、彭某、蒋某提起公诉,庭审中,蒋某拒不认罪,承办检察官根据案件事实和庭审情况,准确剖析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揭露案件实质,获得被害人一致认可。经过8小时的唇枪舌战,蒋某心理防线告破,当庭认罪,最终蒋某、彭某二人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履职尽责,检察为民守护公正

2024年11月26日上午,薛先生代表全体受害者专程送来了一面“社会正义的维护者 法律底线的守护者”的锦旗。一面锦旗,承载着一份信任,既是对检察官勤勉办案、履职担当的认可,也是对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赞扬。

投资运营项目被骗一直是刑民交叉的典型案例,其争议焦点是构成刑事犯罪还是仅为民事欺诈,检察官围绕事前履约的能力和预期、事中的履约意愿和行为、事后对违约后果的态度三个方面,充分阐述了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的区别,解开了投资者被骗血本无归,而骗子逍遥法外无法得到惩治的症结。

在今后办案的工作中,兴化市检察院将继续提升办案质效与司法能力,增强出庭公诉精准指控犯罪能力,严惩犯罪行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彰显检察担当。

◆来源:兴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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