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法院大坞法庭贯彻司法为民理念
跨五城,结四案
充分运用调解手段
成功化解一系列矛盾纠纷
提起诉讼后,原告突然失联?
刘某在网上实施了多笔借款行为,其如期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后,发现约定利率显著高于法定利率保护上限。刘某向法院提起三件诉讼案件,要求三被告向其返还超额支付的利息。
三笔互联网借款涉及地域广泛,被告户籍地分别位于宿迁、徐州和常州,且三人常年在外打工,行踪不定。法庭干警奔赴徐州和常州,经多方打听,终于联系到两名被告,并在诉前调解阶段促成两起案件达成调解并即时履行。
但在此之后,原告刘某却突然失去了联系。
因另案诉讼,原告重新出现竞变被告!
但,在本院另受理的原告王某要求刘某向其返还已支付培训费的案件中,法庭干警了解到,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现在菏泽监狱内服刑。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立即赶赴菏泽监狱,组织王某与“高墙”内的刘某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二人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案件重启!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对刘某所诉的第三起要求返还超额支付利息案立即审理,又辗转奔波于宿迁、滕州和菏泽三地之间,最终促成案件成功调解,并通过法院过付履行完毕。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再小的标的额,再小的案件,都是老百姓百分百的大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所有法院人前行的动力。
奔波于五城之间,化解四个案件
守护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更是老百姓心中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司法为民,我们一直在路上!
(大众新闻记者 张环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