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1月25日,据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5号),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等27种食品大类共1019批次样品,其中检出30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在荔浦市蒲芦乡蒲芦市场赵小敏处抽检的线椒,生产日期为2024年07月23日,噻虫胺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资源县红运蔬菜行抽检的辣椒,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15日,噻虫胺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三)在恭城县莲花镇连发长运天天购物商场抽检的山药,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06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四)在灌阳县天益连锁生鲜超市黄关店抽检的芒果,生产日期为2024年07月31日,戊唑醇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在全州县才湾镇好优多购物广场抽检的香蕉,生产日期为2024年05月22日,腈苯唑、噻虫胺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在荔浦莲军蔬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抽检的葱花,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01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在桂林市临桂区泓旺万家超市抽检的小台芒,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04日,戊唑醇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八)在永福县君达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长豆角(豇豆),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14日,噻虫胺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在桂林市七星区金鸡岭市场张玉生处抽检的豇豆,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12日,水胺硫磷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十)在桂林市七星区果大果果蔬销售店(个体工商户)抽检的芒果,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07日,乙酰甲胺磷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在灵川县壹品鲜生活超市抽检的生姜,生产日期为2024年07月29日,噻虫胺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二)在桂林市秀峰区信义市场周来秀处抽检的豇豆,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09日,噻虫胺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三)在叠彩区福荣粮油店抽检的荔枝,生产日期为2024年06月13日,吡唑醚菌酯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四)在灵川县佳润利超市抽检的白豆角(豇豆),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06日,倍硫磷、甲基异柳磷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五)在永福县邓宗谦蔬菜摊抽检的葱,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13日,噻虫嗪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六)在桂林禾马商贸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抽检的山药,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01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七)在阳朔县唐玉食品店抽检的小台芒,生产日期为2024年06月18日,戊唑醇、吡唑醚菌酯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八)在平乐县好好鲜生购物超市抽检的小台芒,生产日期为2024年07月01日,吡唑醚菌酯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九)在平乐县家家福超市抽检的中台农芒果,生产日期为2024年07月02日,吡唑醚菌酯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在全州宏泰精品超市抽检的芒果,生产日期为2024年07月13日,吡唑醚菌酯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一)在平乐县沙子镇弘盛繁荣购物广场抽检的小台芒,生产日期为2024年07月25日,戊唑醇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重金属超标问题

(二十二)在桂林市象山区好邻里生鲜超市抽检的黄姜,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10日,铅(以Pb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三)在全州县东门市场翟泰峰处抽检的红米椒,生产日期为2024年07月19日,镉(以Cd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四)在兴安县长勇蔬菜店抽检的线椒,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14日,镉(以Cd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超标问题

(二十五)在兴安县艾勇餐饮店抽检的大碗,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17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六)在兴安县光头栳超爽饺子店丹桂路店抽检的大碗,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17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七)在阳朔县蒙氏螺蛳米粉店画山路店抽检的勺子(自消餐具),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14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八)在兴安县兴源老友米粉店抽检的小碗,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17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兽药残留问题

(二十九)在桂林市临桂区赵记海鲜店抽检的罗氏虾,生产日期为2024年08月07日,恩诺沙星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理化指标不合格问题

(三十)在龙胜勇爱生态油茶基地抽检的有机山茶油,生产日期为2024年06月06日,酸价(KOH)、过氧化值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六、核查处置情况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编辑 唐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