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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昆明市官渡区海乐荟公寓业主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要求业主物业费和电费捆绑交费,不一起交就私自停电。11月25日,开屏新闻记者对该小区进行了走访,发现电费催收单上有“逾期未交清将采取停电措施”的字样。该小区物业表示,电费为代收代缴,不存在物业费和电费捆绑收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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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机来到海乐荟公寓1栋一些楼层,在一些公寓房间大门上张贴有催缴物业费的,也有催缴电费的,还有两种费用一起催缴的。电费为0.68元一度,其上还注明:“逾期未交清将采取停电措施。”落款时间是11月27日,落款单位为昆明海伦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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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伦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海乐荟不存在物业费和电费捆绑收取的情况,物业费是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协议,按年预缴纳,电费则是代收代缴。公司的收费系统以每户为账户单元,具体列明物业费和电费单欠费明细,之后生成一张带有二维码的缴费账单。在电费出账后,张贴到业主入户门,业主可凭此扫码支付。如果业主没有交缴物业费,识别出的数据就会有物业费和电费两项,如果业主想单独交缴或预存某一项费用,可以到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操作。

目前,海乐荟公寓存在少部分业主拖欠电费的情况。由于电费是代收代缴。物业公司须按时、足额向南方电网缴纳电费,逾期会产生大量违约金,对拖欠电费的业主将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发出欠费通知。

针对该网友的留言,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月21日回复表示,经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关于网友反映该小区物业将物业费捆绑电费收取及私自断电等问题,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立即进行整改,针对有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催缴,严禁私自断电。同时,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开展工作,积极改进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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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摄影报道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吕世成 陈洁

责任校对 郭毅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