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适应刑事审判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长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响应,组织全庭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次深入的集中学习活动。此次学习的重点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干警的业务技能,提高法律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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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意见对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并对案件办理程序进行了规范,这对于确保醉驾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全庭工作人员对意见的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醉驾案件的审理标准有了更准确的把握。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酒驾醉驾的治理成效也日益显著。长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此次学习,不仅增强了自身的业务能力,也为今后一段时期的相关案件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长白县人民法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每一件醉驾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准确的审判。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同时,也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广大干警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马 震
编辑:王俐苹
初审:王 晖
复审:英 江
终审:朴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