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根据中共晋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分局四部门下发《关于授权乡镇(街道)办理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开展一体化服务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将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变更、注销由介休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授予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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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