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晋中市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的通知》,从2024年11月25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继续执行《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货车通行的通告》。
责任编辑:祁佳乐_ty240612c
平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11-25 16:16山西省
根据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晋中市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的通知》,从2024年11月25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继续执行《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货车通行的通告》。
写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