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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化肥、农机等生产资料是农业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条件,因此,农资合同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更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白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 赵某在白旗镇经营化肥种子农资商店,2023年至今,王某两次在赵某处赊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品共计15760元,双方约定2024年8月结清货款,约定时间到期后,王某未能按时支付货款,赵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将王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尝试与被告电话联系,但被告均以忙于农活等原因为由请求下次再行沟通。既然当事人没有时间,承办法官果断决定深入田间地头,及时回应群众需求,用“送上门”的贴心服务、“零距离”的沟通方式、“接地气”的工作模式进行调解。“老乡,最近怎么样?你不是忙么,我们上门来做工作,不耽误你干活。今年农作物收成如何啊?”承办法官通过唠家常的方式打开与王某之间的沟通,调解过程中王某对拖欠货款事实和金额无异议,表示由于经济困难,才选择赊买化肥,目前确实存在还款压力,赵某则强调自己农资店存在经营成本和资金周转问题。面对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耐心倾听,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为双方分析利弊。一方面向王某解释了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和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从企业经营以和为贵的理念出发,结合情理和法理也希望赵某理解王某的实际困难,能否给予一定的宽限期。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货款,王某承诺秋收卖粮后立即给付赵某拖欠货款10000元,剩余货款在2025年5月份之前全部结清,该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此案成功解决,既减轻企业诉累,优化营商环境,又满足了农户生产劳作所需,司法护航农事生产生活,是充分发挥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多元解纷优势的生动体现。下一步,舒兰市人民法院白旗法庭将继续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保护中小经营者有机结合,在精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为当事人提出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解决方案,在彰显司法力度的同时,积极传递司法温度,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