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胜诉案例】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郑淑杰律师代理原告某商贸中心与被告某幼儿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

某商贸中心通过中标与某幼儿园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由某商贸中心对某幼儿园2021-2024年所需的食品进行供货,合同有效期三年。正常履行合同两年后2023年5月6日,幼儿园工作人员突然通知商贸中心员工即日起不用送货了,拒收送来的食材,拒付上月货款,且未给出合理理由。经多次沟通无果后,商贸中心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并赔偿货款及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某商贸中心为此委托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经郑淑杰律师代理,法院最终判决:

一、解除双方间签订的《采购合同》;

二、某幼儿园支付某商贸中心货款XX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和经济损失XX元。本案的胜诉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大力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同时提升了律所的知名度。特此公告。

【律师简介】

郑淑杰 执业律师,现任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民商部主任,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从事专职律师5年。是第四届北京市通州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北京市通州区律师协会婚姻与家事法律专业研究会委员、北京市通州区社区矫正专家库成员,代理案件类型涉及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审理程序包含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程序,经验丰富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婚姻继承、股权转让纠纷、合伙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权确认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诉讼等多种类型的案件。

【案情提要】

某商贸中心通过正常投标中标了某幼儿园的《某幼儿园2021-2024年食品采购项目》,并与某幼儿园于2021年4月29日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由某商贸中心对某幼儿园2021-2024年所需的食品进行供货,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签订后,商贸中心依约每周对幼儿园进行供货,某幼儿园于次月对当月货款进行结算。但从2023年5月6日开始,幼儿园工作人员突然通知商贸中心员工即日起不用送货了,也没有给出原因。后来某幼儿园在庭审中给出如下理由:第一、商贸中心所定价格明显虚高;第二、幼儿园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中标人”需三证齐全,现商贸中心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商贸中心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某商贸中心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决:1.解除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2.幼儿园向商贸中心支付拖欠的货款X万多元;3.赔偿预期可得利益损失XX万元。

【律师风采】

受理案件后,郑律师热情地接待了委托人,认真听了他们对事实的陈述,逐条看了合同条款,向委托人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归纳出三项诉讼请求,尤其对于主张剩余合同期内的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充分考虑商贸中心的营利能力确定主张XX万元。

在开庭审理阶段,某幼儿园为混淆是非,影响法官判断力,提出“商贸中心所定价格明显虚高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狡辩和推诿,郑淑杰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庭审应变能力和卓越的辩论技艺,沉着应对,并结合证据逐一反驳了对方的错误,还事实原貌,让法官看到了被告方某幼儿园存在的违约行为。从而保证了案件的胜诉。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幼儿园与某商贸中心签订的《采购合同》应为合法有效,某幼儿园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商贸中心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由幼儿园赔偿损失。判决:解除双方间签订的《采购合同》;某幼儿园支付某商贸中心货款XX元及经济损失XX元。

至此某商贸中心对郑律师的工作非常认可和感谢。此次案件的成功胜诉,不仅使某商贸中心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同时也进一步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当然,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也在本次案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泽达提醒】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幼儿园明确拒收货物,理由根本不成立,故此时作为守约方的某商贸中心完全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泽达律师提醒:作为守约方除了采取以上方式维权外, 也可以选择要求由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以减少自己合同期内预期利益的损失,因为合同一旦解除,守约方是不可能完全获得到其可能得到的利益的,故请守约方谨慎选择法律关系来起诉维权。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胜诉案例不仅体现了泽达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的扎实能力,更重要的是,彰显了我们对客户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每一次胜诉,都是我们对法律职业精神的坚守,对每一位当事人责任与承诺的体现。

泽达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我们相信,正义虽可能迟到,但绝不缺席,我们将继续用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带去法律的光芒。

如您或您的亲友遇到法律问题,泽达律师事务所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我们的成功案例是对我们专业实力的最好证明,也是对未来挑战的坚定信心,让我们携手,为正义与公平奋斗。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系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2010年7月由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校友朱现领发起创办,紧邻通州区法院,设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中心、民商事诉讼/仲裁服务中心、公司业务部、刑事业务部、行政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等业务部门,设有品牌宣传部、业务拓展部、谈案部等职能部门。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拥有经验丰富、素质过硬的律师团队,在各个领域都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专注于提供涵盖公司法律顾问、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法等多个领域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秉承“客户至上,诚信服务”的理念,追求卓越,不断创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朱云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