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购房要先自己筹钱付首付,对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压力。现在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钱来付首付款,真是太方便了!”阿勒泰市民别克扎提·依扎提汉在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说。

11月22日,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仔细审查了别克扎提·依扎提汉提交的各项业务材料和信息确认无误后,当天就为其办理了提取业务,这笔住房公积金已作为购房首付款全部转入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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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市民别克扎提·依扎提汉正在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并填写预审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预审表上传至住建局预售及网签备案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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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正在为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出群众在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且首付款比例最低可达20%的新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减轻群众的购房负担,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让更多的群众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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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正在为市民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是指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申请时无需再提供首付款证明。除常规业务要件外,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提供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证明(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无需提供),购买二手房的必须提供售房人银行卡,同时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增值税发票。需要注意的是,提取的资金必须直接划转至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售房人账户,不得划转至申请人个人账户。这一惠民政策发布实施,也让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更有信心、有底气了。

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阿勒泰市新开户单位61家,新开户职工1730人,归集住房公积金6.0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27%。“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房产市场的动态和群众的需求,加大宣传力度和服务质量,让更多的群众体会到优惠的房产政策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真正将住房公积金服务送上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阿勒泰市管理部副主任阿斯哈提·托留汗说。

记者: 李梦婷

责任编辑:任慧芝 李新爱

一审:郭平

二审:田冬

终审:杨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