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青州网民张某发布涉企不实信息,在微信,抖音等平台大量传播,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困扰,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青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青州公安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置,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