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11月14日晚,江城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在城区开展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守护小城夜市“烟火气”,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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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夜市食品摊贩、烧烤店(摊)、大排档、火锅店等经营场所,重点整治制售病死肉、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肉及其制品,或是使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猪肉、马肉冒充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围绕其经营资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肉品来源、索证索票、肉品新鲜度、肉品储存环境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制作或销售假劣肉制品。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经营户43户次,签订责任书承诺书43份,抽检肉制品22份。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健康证件未公示、未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无销售价格公示等13个问题,均已责令整改。

同时,民警向经营者和群众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促食品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禁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严禁销售“三无”、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认真把控好烧烤食品及相关用料进货、储存、销售关。

下一步,江城县公安局将主动与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实时高效的涉假线索相互通报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环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袁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