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6月19日,号称“远东第一富翁”之称的上海房地产大鳄哈同去世。

他留下了高达1.7亿的遗产,包括460亩土地、1300幢房屋和价值百万英镑的金银珠宝。

哈同无儿无女,他把遗产全部留给了妻子罗迦陵。

为了得到这些遗产,妻子需要交1700万元的遗产税。

哈同一生致力于挣钱,但是他的生活却很简单,几片面包,一杯牛奶就是一顿早餐。午餐晚餐也不过一菜一汤。

这个女人可不像哈同那么节俭,她的生活穷极奢侈,光是家里养的和尚就有七八个。

那么,哈同是有多挣钱,才能养得起这样花钱如流水的妻子?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在中国挣钱挣到手软的犹太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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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年,哈同出生在巴格达城里的一个贫穷的犹太人家,排行老三,父亲是当地沙逊洋行的一名小职员。

五岁那年,哈同父亲被调到印度孟买的沙逊洋行总行工作。由于薪水提高,全家人的生活才好一些。

1973年,哈同已经24了,在父亲老朋友的帮助下,他到了上海的沙逊银行工作。

父亲的朋友只是老的小职员,并没有权力,他只是把哈同推荐给管事的人,管事的在了解了哈同的履历之后,给了他一份看门的工作,每月5两银子。

当时看门的工作还被称为“司阍”。

其实哈同并不是直接看门的,他只是坐在进门的小隔间里,盘问放进来的人,外面还有一个印度巡捕把门。

哈同很有眼色,门房间里的号簿等杂物,也他都收拾得井然有序,有客人来时,他笑脸相迎,有时候遇到需要盘问的人,他还是挺严肃的。

哈同的宿舍里住了六个人,还有三个中国人,两个印度人。

一次,在吃完饭闲聊中,哈同才得知他们洋行做的是烟土生意,只是那些货物都从别的门出去了,他在门口接待的人就是和老板谈烟土生意的。

哈同长了个心眼,只是他都是把人一股脑放进去找大班谈,之后,他就弄了一个登记本,除了直接找大班的人外,一律要登记,登记好后排队等候,一个人办完另一个人进去。

有的客人等不及或者有要进的事,他们就会私下塞给哈同一个银元,请他通融。有“十万火急”,他们还会多给一两块。

这样,一天下来,哈同能多挣这一二十块,可比他的工资高多了。

后来管事的人他来了之后,他接待的客户突然井然有序了,了解到这都是哈同的贡献以后,他把哈同升为自己的助理,并在写字间工作。

一年后,薪水加上奖金,再加上各路人马的“孝敬”,哈同赚到了三千多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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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花四百块钱,买了一栋房子。剩余的钱借出去收息,靠这个,他又每月可收进近百元。

哈同靠着他的聪明绝顶坐上了高级职员的位置,他的收入也越来越多了。

老沙逊洋行的业务主要是鸦片,也有地产,他们想在黄浦江一带的土地收入已自己囊中,受东家的影响,哈同勾结捕房的头目们,连骗带押,买了南京路从河南路到西藏路一带的地皮。

与此同时,他还加入了英国国籍。

这只是哈同圈地的开始。

1883年,哈同在中法战争片贱价收进的地皮,全都成十倍地涨了价,此时的他已经成了百万富翁。

此时的他已经不满足在老沙逊洋行工作了,1886年,他跳槽到了新沙逊洋行。

也就是在这一年,他遇到了妻子罗迦陵。

那天晚上,哈同下班后急忙赶回家,突然一声清脆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先生,要花吗?”

急忙回家的哈同要是在平时他肯定会摆手拒绝,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他鬼使神差地应了女孩一声:“要,多少钱一支?”

哈同见女孩没有回答,直接塞给了她一把钱,便做出要离开的动作。

女孩又说:“先生,不去寒舍坐坐吗?”

原来女孩是个青楼女子,只是以卖花为掩护。哈同会意之后,和她走进了一幢房子。

临走时,哈同留下了10块钱,还说要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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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孩叫罗迦陵,母亲兴沈,住在浦东新区乡下。后来和一位法国水手结婚,罗迦陵3岁的时候,父亲病死,当时不到20岁的罗母靠给人缝补衣服为生。

母亲也是一个苦命的人,她改嫁的男人不久也走上了不归路,她抑郁成疾,也去世了。

可怜的罗迦陵只好自己谋生,于是就成了卖花女。

哈同说话算数,他还真娶了罗迦陵为妻,而且还办了两次婚礼,中国婚礼和犹太婚礼。

罗迦陵的职业虽然不那么光彩,但是她的陪嫁却还不错:—那两张租借地的地契。

婚后不久,哈同脱离了新沙逊,成立了哈同洋行,他的主营项目是地产和商贸,也就是土和烟土。

由于有着几十年的经验,他干起来得心应手,再加上有罗迦陵这个贤内助,哈同的资金和地皮越来越多。

1902年,罗迦陵提出买下上海涌泉浜附近的罗家村,也就是她的老家,哈同犹豫再三后,最终买下。

他们买下不久后,这块地就并入租界,价格一下子涨了上来。

事实证明,一个人的眼光是很重要的,拥有好的眼光,可以明见万里,在事情未发生之前,就发现其中的机会,然后借用这种机会,让自己获取暴利。

哈同高兴至极,按罗迦陵意愿斥70万两银圆巨资修建了一座中国古典式的花园,取名为“爱俪园”。

1904年初,园子建成没多久,哈同夫妇就搬了进去。

罗迦陵从小就信奉佛教,“爱俪园”中有专为罗迦陵设计的“频珈精舍”,这是一座佛寺,设有佛堂和下院,为此,她还招了七八个大小僧徒,又从苏州镇江请了乌目山僧亲任住持。

这个园子之所以叫爱俪园,是因为罗迦陵的原名叫罗俪蕤,可见哈同是多么爱他的妻子,也或许是对妻子的回赠。

但是不到三年,罗迦陵就开始嫌弃园子太小,想要扩张,但是周边都是私人的地皮。

这时,哈同的财力已经非常强了,他和捕房勾结,强制周边居民以每亩地600元的价格把地卖给他们,如果居民不同意,哈同就让人把他们抓起来。

最终,大部分居民都含泪搬离他们住了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家。

只有命中张骧云不屈服,因为他有祖坟在里面的东南角上。

后来,张骧云和哈同打了几年官司,最终张骧云胜诉,他家的祖坟也就成了哈同花园拔不掉的“眼中钉”了。

在爱俪园,哈同的生活非常简单,早餐是牛奶和面包,午餐和晚餐是一菜一汤,只要是在家吃饭,几乎都是这样。

但是罗迦陵却没有哈同这么节俭了,不论是在卧室还是会客厅,只要是能觅到的珍奇玩意儿,她是应有尽有。屋子里,冬天有暖气,夏天到处都有风扇。

1907年,爱俪园已经扩展到了20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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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管理园内员工,哈同对他们的职责和等级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让账房间制作相应的徽章。

但是哈同要求徽章由员工自己掏钱购买。每个徽章的制作成本仅为5个铜板,“零售价”却为4毛!

哈同实在是太精明了,可以说他已经到了精明的极境。

1917年四月,哈同夫妇去杭州游玩。他们先去拜访督军杨德善,杨安排他们寄住在里湖边上一个私人的裘氏山庄里。

在这里住了几天,罗迦陵决定在杭州再造一个园子。

哈同这次像个受气的小媳妇一样:“上海那个园子已经花了七八十万,再加上每年的花销,已经花了三百多万,再造一个园子,我非得破产不可,你也太不知足了。”

罗迦陵白胖的小手指着哈同的鼻子:“我们无儿无女,挣的钱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不好好享福,对得起自己吗?”

哈同无言以对,只说去哪买这么大块的地是个问题。

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们的管家提出自己有办法能托人买到地。

最终,他们看上了一块地,但是已经有人出三千两订下了这块地。

不过,罗迦陵告诉中间人:“我们拿出两万两银子,一切手续由你包了,一定要干净利索,你如办不了,我们直接去烦杨督军。”

这话一出,中间人立刻表示不要麻烦督军,自己就能办成。

他们看上的那块地旁边有个茶馆,罗迦陵想一起买到手。

经营茶馆的人叫徐阿昌,是个硬骨头,当中间人给他说了哈同要买他的茶馆时,他瞬间红了脖子:“你老夫子不用来耍花招。我徐阿昌是穷命,不想发洋财,守住这茶馆,混上一日三餐,饿不死就心满意足了。你就把金子堆成山,也休想换我这块宝地。”

中间人只好把杨督军搬出来,向徐阿昌施压,找各种理由让他卖出茶馆。

徐阿昌听了大吼:“你们明明是拍外国人马屁,欺压良民,我徐阿昌死了也不会让出这个茶馆。”

最终,徐阿昌被警察拖走,几天后哈同夫妇顺利买下茶馆。

哈同夫妇的地皮就是这样买来的。

后来,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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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的园子在建的时候,按照图样,临湖的水榭要占出湖面一丈多,合计约一亩多大小。当雇工开始在湖边打桩的时候,引起了社会公愤,游客纷纷抗议,也引起了官府的重视。

最终,哈同的管家去杭州解释,这块地的名字不是哈同的,而是一个罗姓人的。

事实上,姓罗的是哈同的一个养子。

1918年秋天,罗迦陵想要的园子在西湖边建好了。

作为房地产商,哈同当然不会放过与房子有关的挣钱方式,收租也是他其中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

哈同出租一般住房和小块土地的租期都较短,通常3至5年。租期短,既便于在需要时可及时收回,又可以在每次续约时增加租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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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哈同来说,他的每一块地皮都是钱,即便在他的地皮上摆个小摊子,也得交租。有个皮匠在哈同所有的弄堂口摆了个皮匠担,每月也要付地租5元。哈同每次向他收地租时,总是很和蔼地对他说:“发财、发财。”

但钱是一分都不少的。

尽管这看似一本万利的生意,但面临着租户拖欠租金的问题。

因为哈同不懂中国人的心理,收租就变得困难起来,后来罗迦陵告诉他中国人心肠软,如果带个孩子去收租金,相对会容易些。

哈同按妻子说的去做,每次收租都带着一个小孩,果然,租金比之前好收多了。

哈同夫妇真是把生意做到了“极致”。

当时上海的南京路从浙江路到西藏路这一段,逐渐变成闹市的中心,也成为十里洋场最繁华的地段,这里有四家大公司,其中有两家是在哈同所占有的地皮上租地造屋的,永安公司和新新百货公司。

哈同租给永安公司的地方皮是一亩多,按合同规定,房子由永安公司自己建造,不得低于六层,所用的建筑材料,也要用高级耐久的,每年租金却要五万两。租期规定是三十年,期满后,全部建筑无偿归哈同洋行所有。

新新百货公司比永安公司的租金更高,年是八万两,租期是三十二年,期满归哈同所有。

值得一提的是,新新百货公司比较幸运,1955年期满时,全中国早已解放了,哈同也早已经去世了,他们也不再受“肮脏气”了。

九一八事变前后,国人掀起了抵制日货的行动,很多爱国商人筹集资金选择在南京路山东路口,建造大规模的国货公司。这块地皮也是哈同的,租金高达每年20万两。

四川中路有四幢市房,是1938年向哈同租的地,只有二分地,租金每年也要几百两,租期十年。

哈同不愧是犹太人,做生意不是一般的精明,就拿收租来说,计算收租的时间单位也与其他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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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上海一般房地产业主按阳历月份收租,而哈同却以阴历月份计租,阳历月份一般为30天或31天,而阴历月份为29或3O天,所以阴历每3年有1个闰月,5年再闰1个月,19年有7个闰月,所以,按阴历收租每3年可以多收1个月的租金,每5年可多收2个月的租金,而每19年可多收7个月的租金。

光是这些租金,哈同都能收到手软。

不过,哈同的每一分钱都是充斥着鸦片气和中国人民的血汗的。

1930年夏天,哈同因为腹泻卧床不起,中西医都看了,都没有用。

其他该用的办法都用上了,哈同最终还是在1931年6月19日去世了。

哈同作为远东首富,他的葬礼自然也是奢侈的,光是棺木差不多就花了五万多两银子,不知是从泰国还是其他东南亚国家订购的贵重木材,其他的就不用多说了,自然也是非常隆重的。

哈同的丧事,据报道总共花了八十万元。

哈同死后,他的伊拉克族人却要过来争夺遗产。但是英国总领事馆出面制止,说哈同是大英帝国的臣民,应加保护。

不过哈同早就立下了遗嘱,“全部遗产归吾妻罗迦陵继承”。

遗嘱规定,如果哈同死后7天之内其妻罗迦陵不死,则罗迦陵将继承全部遗产;如果7日之内罗迦陵去世,那么遗产归遗嘱执行人管理,由遗嘱执行人监护继承人成年后,按遗嘱规定将遗产分割给各继承人。

遗嘱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哈同信奉犹太教,根据犹太教的习俗,丈夫去世后妻子一般在7日内殉节而死,所以哈同遗嘱中特地注明。

当时罗迦陵还不足70岁,身体非常健康,也没有殉节的打算,所以她顺利继承了哈同的全部财产,成了大赢家。

经过会计师核算,哈同的遗产共有一亿七千万,根据英国遗产税法,罗迦陵想要继承遗产,就要缴纳一千七百万元的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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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迦陵一下当然拿不出这么多现金,无奈之下只好将地处市中心16处房地产作抵押,贷款一千八百万元缴纳税金。这笔贷款年息6.5厘,约定期限为10年,但直到罗迦陵去世也没有还清。

哈同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凭借自己聪明的头脑和犹太人天生的精明,在中国的土地上大肆挣钱,从穷小子变成了远东首富,不得不说,作为商人,哈同在赚钱方面却是高人一筹。

参考资料:《哈同外传》、《长衫旗袍里的民国范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