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徐州5岁女孩因好奇扭电动车电门,致对向电动车车主被撞身亡,双方就赔偿闹上法院”一事在网上引发关注,那么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呢?

11月20日,有媒体报道,江苏徐州,一老人骑电动三轮车去接5岁孙女放学,谁知孙女在上车后,出于好奇扭动了下电门,导致电动三轮车冲向马路,与对向车道的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主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要求老人及女孩的父母赔偿77万元,但老人和孩子的父母认为赔偿太高,而且孩子不是故意的,所以不同意赔偿这么多。在沟通无果后,死者家属怒将老人和孩子的父母告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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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邓老太的儿子和儿媳平日忙于工作,所以没空去接送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于是小孙女耿乐就由邓老太负责接送上下学。邓老太平时使用的交通工具,就是她那辆电动三轮车,虽然简陋,但孙女坐在上面很稳当。

事发当天下午,邓老太像往常一样,提前来到了幼儿园门口,将三轮车停在了路边,然后在幼儿园门口排队。没一会儿小孙女就蹦蹦跳跳地跑了出来,然后非常熟练地爬上了邓老太的电动三轮车。当时邓老太和同样来接孩子的邻居在一旁闲聊,没有注意小孙女的动作。小孙女出于好奇,坐在驾驶位上扭动了电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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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邓老太忘记关电了,所以三轮车瞬间启动,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载着小孙女冲了出去。小孙女因为害怕,双手紧紧地抓住了电门把手,这导致三轮车一直冲到了马路对面的车道,撞伤了多名行人,随后又将正常骑电动车行驶的韦某撞翻在地,致其头部与地面直接接触,鲜血直流,当场就昏了过去。邓老太被眼前的一幕给吓坏了,但她还是一边安慰着小孙女,一边打了急救电话。

救护车很快赶到了现场,将韦某等人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然而,尽管医生们竭尽全力,韦某还是因为伤势过重,于几天后不幸离世。事后,交警队经过调解,邓老太等人赔偿了受伤路人的医药费,而韦某的家人要求邓老太以及耿乐的父母赔偿77万元。但邓老太却认为赔偿金额太多了,而且耿乐又不是故意的,况且韦某没戴头盔自己也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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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乐的父母则认为,这事是因为邓老太看管不力所致,自己二人当时并不在场,所以无需担责。在多次协商无果后,韦某的家人将邓老太一家人告上了法院。

法院认为:本案中,耿乐的真正监护人是父母,邓老太是耿乐父母的委托监护人。经调查,邓老太是因为没有关掉电动三轮车的电源,才导致耿乐不慎启动了电动三轮车,致交通事故发生。因此,邓老太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耿乐的父母,他们二人虽然不在现场,但作为监护人,二人应当承担耿乐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不过可以减轻一定的处罚。

最终,法院酌情认定由邓老太承担65%的赔偿责任,耿乐的父母承担25%的赔偿责任,韦某因自身存在过错,承担10%的责任。在经过法院的一番调解后,韦某的家属与邓老太一家最终达成了和解,认可了法院的认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