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赢在二审与再审》原文:
二审案件代理方向与策略
摘录《赢在二审与再审》原文:二审案件的诉讼代理方向、诉讼策略正确与否,决定了该案件能否在二审中获得胜诉。要想精准找到案件的正确诉讼代理方向,必然要全面了解我国现行法律对当事人权利救济的规定,当事人的误区以及常见的二审案件的改判要点,对成功案例进行归纳分析,找准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方能成功。
第一节不服一审判决的权利救济与紧迫性
一、不服一审判决的权利救济方式
(一)权利救济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二审上诉费用的,视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二)权利救济期限
1.民事案件上诉期限:判决15日,裁定10日。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刑事案件上诉期限:判决10日,裁定5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3.行政案件上诉期限:判决15日,裁定10日。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当事人权利救济的紧迫性
通过对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上诉期限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必须在10—15日内提起上诉,并在上诉期限届满后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用;不服裁定的,在5—10日内提出上诉。否则,就将视为服判不上诉。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若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要提起上诉,往往会感到时间非常紧迫,很难有更多的时间咨询律师,也很难重新选择或者另行委托律师,以致很多当事人会选择要么继续委托原来的律师进行诉讼代理,要么草草地书写一个上诉状提交给法院,等待二审法院的开庭审理。
事实上,对二审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的诉讼代理,如果想提交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即便是非常专业的律师,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研读卷宗材料、研读法院的裁判观点或者开展类似案件的案例检索,很难在短短几天内,高质量完成上诉文书的制作。加之,若当事人未充分利用法律规定的有效时限,很容易导致上诉文书质量不高,上诉观点、上诉理由空洞,不易获得二审法官的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