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驾的危害众所周知
但 还是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酒后骑摩托车没事
摩托车又不是汽车
凭什么喝了酒不能骑
实际上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骑摩托车酒(醉)驾同样负法律责任!
2024年7月5日0时12分许,在贺州市城区贺州大道交潇贺大道路口,一辆小车与二轮车在路口中间进行避让,两车并未发生碰撞,但二轮车因急刹车而失去平衡倒地。就在这时,由陈某贵驾驶且搭载着黄某俊的二轮车观察到这一情况后,便停车避险,孰料后方突然冲出一辆由黄某军驾驶的二轮车,与陈某贵驾驶的二轮车发生碰撞并飞出数米。
此次碰撞导致黄某军和黄某俊不同程度地受伤,而两辆二轮车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事故发生后,贺州公安交警立即到达现场开展勘查工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民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当事人黄某军属于醉酒驾驶,血液检测酒精含量高达170.74mg/100ml;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时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未与同向同车道内前方行驶的机动车保持安全车距;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因此,民警依法认定黄某军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你知道吗?
摩托车酒(醉)驾
相对于汽车酒(醉)驾
后果更严重!!!
饮酒后,人对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此时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俗称“肉包铁”,安全系数较汽车相比要差很多,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也属酒驾!
贺州公安交警提醒
驾车出行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法取得正规牌证,杜绝无证驾驶,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行驶时,注意观察路况,安全文明出行。生命只有一次,请遵守每一条交规!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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