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律师事务所田文昌、徐莹等多名律师受邀参加第三届“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
11月16日、17日,第三届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在京召开。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丰,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卫东,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刘延岭、监事长余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牛同栩,河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张金龙等出席开幕式。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受邀作专题讲座,高级合伙人徐莹作主题发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汤建彬、夏俊,合伙人傅庆涛、王嘉铭,律师张凯、王思宇等参加会议。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从刑诉法修改的宏观层面回顾了刑事诉讼法修改蹒跚前行的修改历程,以多次立法参与者、亲历者的身份,详细例举了我国刑诉法三次修改中的种种问题,揭示其中存在的理念分歧。田文昌律师强调,刑事诉讼的理念会直接影响刑诉法修改的方向,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入深水期的重要历史阶段,理念更新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课题和难题,理念更新是走出修法困境的必由之路。与会者纷纷表示深受启发。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莹在主题研讨“刑事诉讼法修改分则篇”中,就“刑事案件二审庭审实质化和完善路径”作主题发言。徐莹律师指出,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和关键环节,庭审实质化要求贯彻整个法庭审理程序,不仅包括一审,也包括二审。但是,我国的二审庭审实质化在实践中受到诉讼资源和诉讼效率的挚肘,以及上诉案件不开庭审理,审理程序简化等实际问题的影响的,二审庭审形式化、程序化问题客观存在。徐莹律师从提高二审庭审开庭率和推动落实二审开庭审理实质化两个方面提出自己的观察和思考。
京都律师事务所参会部分律师
本次研讨会以“专业规范、协同发展——刑事诉讼法修改暨刑事辩护新发展”为主题,围绕“刑事辩护业务的发展与规范”“刑事诉讼法修改”两个主题设置了研讨交流、主旨发言、专题讲座等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知名院校,京津冀三地律师行业4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结合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以及新形势下刑事辩护制度发展变化特点,聚焦刑辩律师规范执业,刑诉法修法热点,从基本原则到具体制度,从宏观到微观,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制度、证据制度,证人出庭制度、二审开庭制度、涉案财产处置程序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