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勇辉:庭审辩护可以先报“目录”再展开
张小峰:以实务对抗实现非法证据有效排除
刘传稿:新《证券法》实施背景下信息披露犯罪的司法认定边界
门金玲:刑事立案不能先抓人再找“事儿”!
臧德胜:厘清庭前会议边界,做实有效辩护
田文昌:法庭辩论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
梁雅丽:守好庭前会议与排非两道司法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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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金玲:证据法上推定之基础事实非要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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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金玲:细究庭前攻防和排非,程序辩护不该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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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京刑辩实训研修班总顾问田文昌:攻克实务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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