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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上午,法律援助受援人王某民,满怀着感激之情,手捧着一面写有“热情服务法援为民 高效便捷法援纾困”字样的锦旗送到内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办案的张晶晶律师为她提供尽心尽力的服务。

王某民,一位朴实憨厚的农民工,为了维持生计,在内黄某公司辛勤劳作,从事生产后包装工作。然而命运却在2023年11月4日给了她沉重一击。那天,在紧张忙碌的工作过程中,意外突然降临,她受伤了。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认定程序,她的情况被确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玖级伤残。这本应是明确的事实,但公司却对鉴定结果置若罔闻,提出异议,并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王某民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这对于王某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她陷入了无助与绝望之中。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王某民听闻内黄县法律援助中心是为百姓维权的希望之地,便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这里寻求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她,在耐心且仔细地询问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后,深知事情的紧迫性和严重性,当即为她办理相关手续,并指派了河南秉正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的张晶晶律师承办此案。

张晶晶律师接受指派后与受援人取得联系。她深知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于是多次与王某民深入沟通,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有用的信息,详细了解案情。在梳理证据阶段,张律师更是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她仔细甄别每一份证据,对证据链进行反复推敲和完善,为后续的法律程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仲裁代理过程中,张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能力,有力地维护了受援人的权益。仲裁裁决公司应支付王某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 24 万余元。这本是一个公正的裁决,但公司却心有不甘,对该裁决不服,进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妄图逃避责任。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双方律师并未退缩。在法庭内外,她们积极沟通、据理力争。法院也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耐心地进行调解工作。经过多轮艰苦的协商和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王某民顺利拿到了应得的赔偿。这个结果对于王某民来说,犹如黑暗中的一道曙光,让她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她对这一结果感到无比的满意和欣慰。

一直以来,内黄县法律援助中心就像一座坚固的法律堡垒,守护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将其精神贯穿于每一个工作环节之中。无论是在制度建设上,还是在实际行动中,都始终致力于为弱势群体打造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通过不断加强人员培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资源配置等方式,持续提升法律援助的供给能力、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法律援助事业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内黄县法律援助新质生产力发展,向着高质量新征程大步迈进,成为当地法治建设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通讯员:刘现磊 李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