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善恶之分,为官也有善恶之别,因此也就有了善恶有报之说。尤其是后者,因其握有权柄,所以影响更甚。因此为官一任,究竟是造福一方,还是危害一地,取决于其在善恶一念间作出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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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吏治丛谈》中,讲述了两个地方的官员在善恶一念间作出抉择的故事。

其一说的是,嘉庆年间,福州人廖封主政沿海一郡县时,当地海寇朱渥向廖投诚。作为投名状,朱还交给了廖一份与自己有联系的沿海居民名册,人员不下数百。此时,廖如按名册抓捕这些所谓的“私通海寇”者,可以说是为己邀功的天赐良机。可他一旦这样做,就会使那些罪不当诛的人罹祸,甚至毁掉他们的家庭。结果是,廖接过名册,看都不看,只是对朱说了句:既然你已投诚,这名册上的人就不必追究了。

也许廖已了解到,这些所谓与朱有联系的当地居民,平时并没有和朱沆瀣一气,更没有为非作歹,二者不可相提并论。所以廖说罢,便将名册扔进一旁火炉。随着一蓬火光窜起,名册瞬间化为灰烬。

这时有其他官员闻讯赶来,本想提议廖按名册去抓捕“私通海寇”者,结果见名册已被廖销毁,只能干瞪着眼,徒叹奈何。而关键是,此后当地果然海晏河清,百姓生活有序。令人欣慰的是,后来廖的五个儿子都中举入榜,有的还官至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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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说的是,常州人吕志恒在闽地任知府时,一次负责刑狱诉讼事务及对地方官负有监察之责的臬使,请他审理案件。当时闽省海禁甚严,凡谷粟之类的粮食均禁止出海,如有违令,就得处死。因当时海盗猖獗,海盗尤重抢粮,以养人马。而当时闽省所辖漳州、泉州两地,穷人很多,严重缺粮,百姓平时多以地瓜为基本食物,所以当地官府也视地瓜为粮食,如有私携出海,亦属死罪。然而,许多当地百姓觉得地瓜毕竟不同于谷粟之类的粮食作物,加上又无其他食物充饥,所以为生存计,私携地瓜出海者还是不乏其人。这些人因此获罪,被处死者不在少数。

看到这样的情况,吕知府不由得生出恻隐之心。显然,他觉得对于这些沿海贫穷百姓而言,如若连携带地瓜出海充饥都不被允许的话,那无异于将他们往饿死的绝路上逼。心存善念的吕知府,忽然想起了《急就篇》中“饼饵麦饭甘豆羹”这句话,立马就有了主意。他向上级打报告请示道,海盗们感兴趣的是美食佳肴,对地瓜根本不屑。再说上面明令禁止的是私携地瓜出海,那么在“地瓜”后面加一个“饼”字——做成地瓜饼,它与纯地瓜还是有区别的。所幸的是,吕知府的请示报告最后获得上级部门批准。“自是全活无算”,无数百姓因此得以活命。

面对百姓的生存之艰和实际困难,吕知府本可以一句上面有规定,禁止私携地瓜出海为由,奉命行事即可;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向上级递交了那份请示报告。

堪可玩味的是,廖封和吕志恒当初在善恶一念间,毅然作出善的抉择时,压根儿就没图什么回报。二人心存善念,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