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界,教师是无根无蒂的浮萍,公共教育行为的后果往往要由教师个体承担,家校出现纠纷时,对教师的罚往往远大于罪,通过严厉处罚教师来换得家长的息事宁人。广东东莞寮步明珠小学发生的教师体罚学生事件中,教师被开除,学生却安然无恙,再次悲哀地验证了上述结论。
事件回顾
2023年5月广东东莞寮步明珠小学发生了一起教师体罚学生事件。
二年级的十多名学生趁年轻女教师转身板书时,对女老师背影做不雅手势,对此,这名女教师对这些学生作出了扎马步的惩罚,站不好还要挨打,个别学生身上出现淤青,这些学生的马步一扎就是40多分钟。
事情发生后,部分家长们非常愤怒,要求严惩教师。教育局和公安局迅速介入此事。
为此,这名教师向家长表示道歉,深深忏悔。但学校依然对这名教师作出了开除的处理决定,并安排心理医生进行疏导。
对此,涉事班级的47名家长中有44名在群里接龙挽留这名教师,希望给这个优秀教师一次机会。但仍有个别家长对此耿耿于怀,认为老师过于严厉,对学生造成了伤害,必须予以严惩。
最终,在3:44的情况下,这名教师被学校开除。
事件反思
毫无疑问,这名负责任的教师是体罚学生了,按照规则,应该受到惩罚,但值得商榷的有三点:
第一,对涉事教师的惩罚是否罚过于罪?
在家校纠纷中,教育局和学校为了息事宁人,往往对教师进行从重处罚,以至于罚大于罪。
这名教师并非无缘无故体罚学生,尽管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体罚学生,但这名教师是在惩戒犯错学生,没有掌握好分寸,以至于变成了体罚。如果不问缘由,显然有失公允。
而且,《教师法》规定:教师实施体罚行为,必须在经过学校或其他教育相关部门的严格教育和监管后仍未改正,学校才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此次事件中,教师经过学校教育后,教师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向家长道歉。按照规则,教师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为了家长满意,为了舆情平静,学校最终却开除了这名教师。
这是典型的法大于罪的表现!教师的权益被严重忽视。
第二,少数人绑架了多数人,多数人反被裹挟。
班级里绝大多数家长,包括孩子被体罚的家长,对这名教师还是很信任的,联名要求留住这名教师,可见这名教师在家长心目中是一个好老师。
但多数人的意愿却被少数人的坚持所裹挟,不能不说这真是一个悲伤的结果。
什么时候少数派可以凌驾于多数派,而且是绝对多数派之上的?难道能闹能讲,就可以以少凌多?
这真是一个荒唐的结果!
第三,整个事件中,犯错误的学生反而没有人提及他们的过错,仿佛他们才是无辜的。
尽管学生较小,但是非黑白不应因年龄而改变原则。学生错了就是错了,不能行为一场体罚就把他们的过错全部抹掉。孩子们恐怕还会以为自己是对的呢!
既然孩子错了,是不是应当接受惩戒?是不是应该对施行体罚的教师肯定三分否定七分?
结语
教育惩戒权本身就是打折的,界限是模糊的。教师一不小心或者生气之下,就会越界,如果对越界教师一棍子打死,谁还敢施行教师惩戒权?
教育部门在对越界教师进行惩罚时,必须依法依规,不能为了舆情和家长情绪而任意对教师进行“罚大于罪”的惩处,否则只会逼得教师“佛系”管理学生。如果教师都佛系管理学生,最终受害的是大多数学生和家长,是我们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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