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18日消息(记者 蒙健)11月18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因未履行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导致经营的食品超过保质期,海口货轮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依法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3000元。
据介绍,9月13日,有市民通过12345热线举报称,海口市美兰区海榆大道的海口货轮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永佳超市内,存在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投诉的市民现场向执法人员举证了其在该处购买到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因超过保质期食品均已售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笔录记录现场情况,并对海口货轮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人进行询问调查,确认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海口货轮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食品过程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导致经营的食品超出保质期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此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罚款13000元。
(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