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定了个目标,明年要出版一本新的集子,今年只好抽空努力写作。一个朋友知道后,给我出了个点子:“你以前不是写过很多类似的短文吗?找一些这样的旧稿塞进去,就不用写那么多了,反正别人也发现不了。”我认真地告诉他,此事万万不可。因为,我出书有自己的原则,除了“作品选”,新书就是新书,绝不能将以前收进过自己其他集子里的文章重复放进去。尽管这事根本没人管,也管不了,但这是我自己的原则,靠的是自律。

为了多出几本书,将已经出版的作品反反复复折腾,改头换面组合,这事当然容易,可是没有必要。虽然我也出过一些篇目有所重复的集子,但那是事出有因的,要么约稿者事先说明了征集的是某个阶段某种题材的作品,要么由于一时的需求专门针对某个读者群而出(我把它们称为“选辑”,以区别于原创)。至于我自己有意识要出的新书,则不希望搞得太乱,导致连自己都统计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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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这种“私事”,并无统一的原则与标准。但实事求是还是要遵行的。同行当中,也有一些喜欢夸张的人,吹嘘自己写了多少篇、总计多少字。这样的数据,除了自己明白,别人根本无从考证,所以当然是你说多少就是多少。但我偏偏对此有些“洁癖”,从来不肯把数字往上“抛”,在拿不准的情况下,宁愿往下压一压。因为,这种浮夸乱吹之事,我一直认为是自欺欺人,毫无意义。这样做了,一定会让自己觉得心里不踏实,而且会脸红。不仅这种事情,放在工作上,不管什么时候报成绩,我都觉得添加水分是让人于心有愧之事。瞧这心理素质,果然不像干大事的吧?

还是说写东西的事。写手当中,投机取巧者也不少。最可耻者当数“文抄公”,直接搞“拿来主义”,我辈一天写一篇觉得辛苦,人家一天“写”十篇八篇也不在话下。还有一种是“文改公”,按别人的套路改词换句,写得也轻松惬意。很多年前没有电脑时,我就看过一个基层通讯员在报纸上直接改别人的新闻稿,无非是把时间地点作者等要素换一换就是。另一种则是请“枪手”,利用职务便利或友情之类,让别人代笔。这种文章,不仅得来全不费功夫,而且没有被人揭发的后顾之忧。这些办法,会很难想到吗?一点也不难,谁都想得到。包括让人代笔,很多人也有这种条件,特别是担任了一定领导职务的。然而,我觉得,但凡是自己想写的文章,就应该一字一句都源于自己的内心,出自本人的笔下。如果变相“写作”,就算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难以被人发现,我也觉得如此掩耳盗铃骗人骗己,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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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一个成语“不欺暗室”。成语源于西汉时期刘向《列女传·卫灵夫人》所记的一则故事。春秋时期,卫灵公手下有个大夫叫蘧瑗(字伯玉),德行高尚,受人敬重。一次,卫灵公与夫人南子在宫中夜坐,听到辚辚的车声从远处而来,但到了宫门时,声音却消失了。不久,辚辚的车声又响起来。卫灵公问南子刚才过去的人是谁。南子说,应该是蘧伯玉。卫灵公问她如何得知。南子说:“礼下公门式路马,所以广敬也。夫忠臣与孝子,不为昭昭信节,不为冥冥堕行。蘧伯玉,卫之贤大夫也。仁而有智,敬于事上。此其人必不以暗昧废礼,是以知之。”南子猜测,车走到宫门口时没了声音,是车的主人让车夫下车,用手扶着车辕慢行,以免声音打扰国君。也只有蘧伯玉这等品行端正之人,才不会因为在黑夜之中没人看见,就忘记礼节。卫灵公派人去查看,过路者果然是蘧伯玉。

唐代诗人骆宾王的《萤火赋》写道:“类君子之有道,入暗室而不欺。”真正的君子就像蘧瑗这样,对自己的要求是一以贯之的,即使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也能像在明处一样,不做见不得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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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欺暗室”是修为的高境界,已经达到了“无招胜有招”的地步。到了这个程度的人,心如明镜,不存杂质,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以浩然正气立于天地之间。这种境界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实现的,但只要做到“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一个人的修为便会渐渐提升,进入一个新的高度。

做到“不欺暗室”,要有坚定的立场、刚硬的原则。做人有立场,做事有原则,这样的人才是可靠的。随时改变立场、放弃原则的人,那就真叫不靠谱。对这种人,能远离则远离,不能远离则尽量不要合作共事,起码不能把重要的事寄托在他身上,否则,最终失望的是你自己。

更重要的是,要以高度的自律来捍卫立场、维护原则。这种自律,是完全发自内心的,需要自己彻彻底底地认同,不需要借助任何外力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穷当益坚,老当益壮”,不管山崩地裂,我自岿然不动。

见贤思齐。心中有方向,行动有力量。增添几分“不欺暗室”的自觉,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假以时日,总会有相应的收获,让自己的品格日渐光亮起来。

(李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