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的一个傍晚,在西安,一辆看似平常的车内,竟发生了一起儿子杀母的悲剧。
最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把这起案子的裁定书公开了,法院以安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
看到这里,你肯定满脑子疑问,啥?杀母大罪才判了10年,这不合常理。里边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那么,让我们看一看这个案件到底是因何发生,法院为何要如此判决?该男子究竟为何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呢?
01
案例回顾
安某多年来一直在西安打工,到了2020年,他的母亲被诊断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
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母亲,安某就把母亲从甘肃老家接到了西安雁塔区生活。
就这样一晃过了三年。
在2023年5月12日的这个傍晚,安某又来看望他的母亲,因为母亲刘某的情绪非常不稳定,安某就想着开车带母亲出去散散心,也许母亲的情绪就能稳定下来,不那么焦躁了。
安某开车载着母亲散完心,就带着母亲返回了小区,在停车位上停好车后,他又带着母亲在车上休息,看着母亲在车上睡着了,他终于松了口气。
在此刻,这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祥和,然而悲剧还是猝不及防的发生了。
母亲突然从睡梦中醒来,情绪特别激动,在车上不停地大喊大叫,还用木枕头到处乱砸。
安某看到母亲这样的激动,为了阻止她大喊大叫,他上去一把捂住了母亲的嘴巴。
他用手紧紧捂着母亲的嘴巴和鼻子,同时还压着母亲的颈部,一直一直......直到母亲再也没有了声息。
过了一会,安某清醒过来以后,悲痛跟自责向潮水般涌来,他决定自杀。但是又担心母亲生还后无人照顾,就用透明胶带封住了母亲的嘴巴和鼻子。
他回到家中写下了遗书,又拿了母亲的遗像,还有被子、食物放在车上。后又在车里服用了安眠药,并且割腕自杀。
在第二天早上,安某的妻子在家里发现了他留的遗书,迅速报了警,警方赶到以后,在车里发现了自杀的他,随即将他送往医院救治。
02
法院审理
其实安某在2023年初就已被诊断为失眠、焦虑症。虽然他在作案时抑郁症发作,但是他依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法院综合实际情况对这起案件做出了判决。
一审法院以安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安某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倾向。
陕西高院二审认为,安某归案后供述自己因身体原因产生了自杀想法,又担心其死后被害人无人照顾,产生一并将被害人“带走”的念头,即长时间捂压被害人口鼻,致其死亡,后恐自己自杀后被害人复活,又用胶带缠绕被害人口鼻,主观上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主观故意。其所留遗书亦能够印证其供述。
安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素,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并无不当。
案发前安某已患有心境障碍,抑郁发作,作案时处于疾病发病期,控制能力有所削弱,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安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与其他一般的故意杀人案件相比,本案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安某到案后亦能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害人亲属亦建议对安某从宽处罚,原判据此已对安某从轻判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本案告以段落。
03
本期感想
想说点什么,却不知道怎样开口。这是场人子与病母之间的无解结局。想去指责,没有立场,毕竟这个世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未经他人苦,莫随意指责;完全谅解,却依然心有怨愤,毕竟那是生他养他的母亲呀。
相信法律的审判和道德的谴责足够安某后悔余生的,毕竟亲手杀母的那份痛苦和遗憾永远的留给了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