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永樂大典》(以下簡稱《大典》)研究已經取得諸多成果,但是關于《大典》編修、録副的具體運作等基本問題的研究仍頗爲滯後。究其原因,主要是材料方面的欠缺。目前來看,今後發現更多、更重要的《大典》研究相關材料的可能性比較小。因此,就現有材料進行“精耕細作”,仍是今後很長時間内要做的主要工作。正是基于這一認識,并考慮到有關《大典》録副的材料稍多一些,《大典》殘本也多有署名頁,故本文擬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就一些基本材料作進一步考察,試圖更詳細地揭示《大典》録副本的謄録、圈點及總葉數。由于《大典》正本與副本在諸多方面的相似性(如書籍的基本形態、書館之運作等),故上述考察亦有助于反推《大典》正本相關情况。
一、謄録
(一)謄録的身份
存世《大典》署名頁均著録有每册《大典》的謄録者(每册一人),之前已有學者做過統計,如顧力仁《永樂大典及其輯佚書研究》及李紅英、汪桂海《〈永樂大典〉録副諸人考略》。從其統計可以看出,謄録者的身份可歸爲兩大類:
其一爲官員,包括主簿、知事、監正、評事、司務、寺正、序班、中書等。署名頁中的著録方式爲:寫書官+官名+姓名,如寫書官主簿鄭瑶、寫書官知事李中等。
其二爲非官員,包括當該吏、辦事吏、儒士、監生、生員等。署名頁中的著録方式爲:書寫+身份(如“當該吏”等)+姓名,如書寫當該吏吴邦彦、書寫儒士程道南、書寫生員汪增光等。
以上這兩類合稱爲謄録官生。需要注意的是,謄録在館期間其身份是會變化的。最突出的莫過于吴邦彦,署名頁中顯示其三種不同稱呼:書寫儒士吴邦彦,書寫當該吏吴邦彦,書寫辦事官吴邦彦。
(二)謄録的來源
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一》載:“重録《大典》,每人一日約寫三葉,計每人每年可寫千餘葉。但簡帙數多,今兩房官不及往時之半,中間况有年大不能細寫者,勢須添人同寫。合無照往年修書事例,敕下吏、禮二部,廣收善寫之人,糊名考試,進呈定奪。”據此可看出,謄録的來源主要有兩個途徑:
其一是兩房官。兩房,指内閣誥敕房與制敕房,其常設之官爲中書舍人(或稱中書,從七品),此外還有帶他銜在兩房辦事之官員。這些帶銜辦事官員雖然官職不同,但都在兩房任事(或稱辦事官,或稱書辦等)。例如,《明英宗實録》卷二一五載,景泰三年(1452)四月二十日,升中書舍人黄以春爲禮部員外郎,仍于内閣書辦。嘉靖二十年(1541),選各部主事、大理寺評事,帶原銜直誥敕、制敕兩房。後來帶銜辦事官員不止這兩類,例如,内閣敕房辦事大理寺左寺副孫能傳,是指孫能傳在内閣敕房辦事,但所帶是大理寺左寺副銜。明《四譯館增訂館則》卷七“屬官·本朝屬員”中多有這方面的記載:進歷通政司知事制敕房辦事,進歷禮部儀制司郎中制敕房辦事,進歷大理寺寺副誥敕房辦事,進歷山東布政司右參議制敕房辦事,等等。徐階所説的“兩房官”即指前述的中書舍人及帶銜辦事官員,而《大典》寫書官中中書舍人之外的人員多是指的這些帶銜辦事官員。這兩類人員一般來説都是善書者,但人數少,且有一些年紀已大,故不敷《大典》謄録之用。
其二,考試選取,即“照往年修書事例,敕下吏、禮二部,廣收善寫之人,糊名考試,進呈定奪”。關于這一點,李默《吏部職掌》有更明確的記載:“凡遇纂修合用供事官員,俱由内閣題請。其善書官生,内閣題行本部會同禮部于舉人、監生、生員、儒士内考選。其書辦官吏本部揀考,俱題送内閣分撥供事。”由于當時考選安排很倉促(參下文所述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一》《處理重録大典奏二》的寫作時間可知,前後不到十日),應該衹是召考在京的舉人、監生等。從目前統計的《大典》謄録可以看出,其中從儒士中選取最多,因爲儒士一般都是憑書法入選的,而當時朝廷中有不少這樣的儒士(如禮部儒士等),入選謄録的禮部儒士程道南即是其中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在館期間上述人員(包括官員和非官員)的身份是會變動的。例如,前述的吴邦彦即是如此。又如,據《大典》署名頁,吴自成,原爲書寫儒士,後爲寫書官主簿(九品);鄭瑶,原爲寫書官序班(從九品),後爲寫書官主簿。叢恕,原爲寫書官寺正(六品),後爲寫書官監正(五品);李中,原爲寫書官知事(八品),後爲寫書官評事(七品)。
有些謄録的情况比較複雜。例如,吴自成在《大典》署名頁分别爲:書寫儒士和寫書官主簿。據《山東通志》卷二六“選舉一·明·薦辟·洪武”載:“吴自成〔單縣人,由儒士舉至少卿〕。”可見他是儒士出身。《明世宗實録》卷二九四載,嘉靖二十四年(1545)正月,“序班吴自成等四員俱鴻臚寺主簿”。卷三八八載,嘉靖三十一年(1552)八月,叢恕、吴自成的身份是中書舍人。《明穆宗實録》卷四載,隆慶元年(1567)二月,隆慶因爲登極升賞官員,其中“鴻臚寺主簿吴自成爲本寺右寺丞”。右寺丞爲從六品。隆慶元年四月,《大典》書成頒賞時,吴自成被升爲尚寶司少卿兼侍書(五品)。如果上述記載都没有錯,那麽可以看出,吴自成是以儒士的身份入朝廷供事的,後任序班,再後來任鴻臚寺主簿,再後來任中書舍人。但是,在入館前(一般來説不太可能是入館後)可能被削職,又爲儒士。在館期間又復職爲鴻臚寺主簿,然後升爲右寺丞。據上述看,吴自成應該是以儒士身份考試入館的。當然還有一種可能:中書舍人一職是誤記,而且《大典》中署名爲儒士也是誤記,吴自成是以兩房辦事官的身份(兼銜爲鴻臚寺主簿)被選派入館的。但這種可能性比較小。
總之,《大典》謄録的來源是多元的,而且在館期間其身份也是多有變化的。我們如果進一步考察其身份變化的時間及其謄寫之卷次,還可以推斷謄寫卷次的先後。而且,考察謄録與分校的組合,也可看出哪些謄録屬于同一分館的。
(三)謄録的數量
前已引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一》載:“重録《大典》,每人一日約寫三葉,計每人每年可寫千餘頁。”當時還未召收謄録,故衹是大致估算謄抄進度。每日三葉的任務,應是經徐階認真考慮過的,也有可能參考了當時内廷修書或者《大典》正本的抄録進度。之後徐階可能即讓人統計總葉數,并據以確定選取謄録數以及每人的抄寫量。
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二》稱已録取了謄録。參上文可知,這些謄録應都是從兩房官及在京的舉人、監生、生員、儒士中選取的,故主事者能比較迅速地完成謄録選取工作。因爲要參考總葉數來决定選取謄録數,故相關人員當時應該已統計出《大典》之總葉數。
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三》載:“官生一百九員名,分爲十館。……每日須寫三葉,每人須足五千葉外……”這裏已經明確了謄録的分配與任務(“須寫三葉,每人須足五千葉”,而不是前面所提的“約寫三葉”)。因此,選取的謄録總數應該在前一奏疏(寫于嘉靖四十一年八月初一前)之前已决定了,也就是在八月初一前已决定了謄録總數,即“官生一百九員名”。
這109名官生肯定都是謄録,因爲:
其一,徐階明確説將其分爲十館,不會有錯。而且,《實録》載:“乃選各色善楷書人禮部儒士程道南等百餘人,就史館分録,而命拱等校理之。”可證選了百餘人,而且明確説所選是善楷書者。
其二,這109人不太可能含有繪圖與圈點者,因爲據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二》載:“内府御用監撥畫匠。”可見繪圖者是由御用監撥付的;圈點者的選取渠道又不同(應是由推薦選用,且不必是善書者。可參下文),而且徐階的三篇奏疏均没有提及圈點之事,故圈點者可能是後來纔入館的。
但是,“官生一百九員名,分爲十館”,這樣的安排明顯不合理,怎麽分配呢?録副共分爲十館,每館配分校一名,而謄録也應該平均分配,否則會不公平。當時爲什麽不多召一名謄録,以便每館能平均分配11名謄録呢?善書者相對比較好選,何况衹是多選一人;而且徐階在回覆嘉靖諭旨中即提到對書法不會特别講究,衹是强調要按原格式抄録。可見,109名應該是徐階有意選擇的謄録數。
另據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一》載:“校書官并寫書者俱每日早于閣中領書,至晚交書,例該典籍二員收掌。但今書數既多,而典籍止有一員,合無容臣等于兩房官内選補典籍一員。仍擇勤慎者二員,不妨書寫協同收掌。”最後一句提到,從兩房官中選取兩人,既負責謄録(書寫)又兼收掌。這兩員是兼職,故可能衹算作一名謄録,此兩人的抄書總量相當于其他謄録中一名謄録的抄書量。如此説來,加上這一名謄録,則共爲110名謄録,而每館平均爲11名謄録。
綜上所述,録副開館時的謄録數爲110名,每館各11名謄録。這應該也是日常在館的謄録數。至于後來在館的謄録數是否有變化,不得而知。但應該没有變化,因爲如果謄録數有變化。則分校數可能也會相應變化。而項旋認爲,録副期間總校、分校人數并没有變化。不過,期間謄録人員的變動(即離館或新入館)肯定是有的。從李紅英、汪桂海的統計看,謄録至少有103名。這一數字主要是據現存《大典》殘本署名頁統計出來的,而殘本衹有原書百分之四的篇幅,因而這一統計數肯定會有欠缺。而且,前引李默《吏部職掌》所載録副完成後的受賞人員中的梅元紹應該也是謄録,但不在上述103人的名單中。因此,實際入館謄録人員應超過110人。
二、圈點
所謂圈點,是指《大典》正文中以紅色小圓圈斷句與注音。這些圈點均是借用專門的工具鈐印上去的。圈點之大小,據正文大小字體而有所區分。斷句圈點之位置,有右下角與正下方之區分,分别表示斷句(停頓)與輕微之停頓。至于注音(即“點發”或“圈發”),則標示于多音字的四角,分别表示四聲:左下平聲,左上上聲,右上去聲,右下入聲。例如,《大典》卷七三九〇葉十上最末,“共”字此處讀平聲,故圈點標于其左下角。
(一)圈點的人數
《大典》每册署名頁均著録有圈點者兩人。據現存殘本署名頁,可以統計出圈點者人數。前引顧力仁書、李紅英文對圈點者分别統計得出共45人的名單,其中44人是一致的,衹是顧書統計多出陳□杰(應與名單中的“陳惟杰”爲同一人),而李文統計多出管希仲(與名單中“管仲希”應爲同一人)。綜合二者統計,可得圈點者44人名單如下:叢仲楫、徐璜、尹之先、李湄、馬承志、尼三顧、祝廷召、曹惟章、陳惟杰、林汝松、畢三留、傅道立、周芬、曹忠、吴璥、徐克私、歐陽卿、傅拱章、敖河、孫世良、徐浩、陶大恒、蔣洲、蘇泰、雷辰化、馬宗孝、董仲輅、陳于廷、曲成學、扈進第、李莊春、蘇性愚、林民表、翁嘉言、馮柟、董于翰、喬承華、許汝孝、龔良相、管希仲、包漸林、唐虞、李繼文、姚燦。上述統計其實仍有遺漏之處,如《大典》卷八〇八九至八〇九〇册署名頁著録圈點生爲:陳于廷、王穉登。其中王穉登没有出現在上述名單中。
以上的統計是據殘本而來的,而殘本衹有原書百分之四的篇幅,因而這一統計數肯定會有欠缺。例如,前引李默《吏部職掌》所載録副完成後的受賞人員中的圈點者還有吴序、陳有成、萬國瑞、李春,可以補充上述統計名單。
與謄録一樣,圈點者應該也是按館平均配置的。據《大典》每册署名頁圈點者均爲兩人推測,每一分館應額設兩位圈點者。該館所録副的《大典》每册都會署上這兩位圈點者之名,而不管其中是否有圈點。例如,《大典》卷一三〇二〇的正文全是表格,無圈點(類似的卷册在《大典》中應還有一些,如卷一三六二九等),但是册後署名也有兩位圈點生,可見他們的職責是就一館之任務而言的,而不是就具體某一册而言的。
録副《大典》機構共分爲十館,每館有謄録11人,每名謄録每日抄三葉,一日共計爲33葉。兩位圈點者依次對此33葉進行圈點,每日的任務并不重。因此,一館設兩位圈點者即可。如此計算,十館共應有20位圈點者。但是,目前統計的圈點者總數即遠不止20人,這是爲什麽呢?這主要是因爲圈點者多有流動。如同上述的謄録一樣,圈點者在館期間是會變化的,前後在館之人數要遠超20人。而其在館時間亦有長短之分。故李默《吏部職掌》載:“隆慶元年四月重録《大典》書成,大學士徐題該本部查例題准,……圈書監生蘇性愚等各照在館久近分行超選。”例如,下文提到的王穉登在館中工作時間不到一年,而且他是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纔入館做圈點的。王穉登在館時間較短,且在録副完成前早就離館,所以最後的議叙、頒賞就没有惠及他。
儘管常有人員流動,但每館總保持兩位圈點者,故每册署名頁都著録有兩位圈點者。因此,我們可據分校官與謄録、圈點者的相對固定關係,來推測哪些人員是同一分館的。
(二)圈點者的身份和來源
《大典》每册署名頁所著録的圈點者,其身份無一例外均爲監生(圈點監生)。而且,從目前瞭解到的一些圈點者的身份看,如包漸林、王穉登等,當時就是國子監監生,可證録副圈點者應該都是監生。
據前文統計看,圈點者與謄録者没有重複的,説明兩者分工不同,人員亦不同。至于這些圈點者的選取途徑,目前來看不太清楚。徐階的三篇奏疏既没有提到圈點之事,更没有提到圈點者的人選。如果説徐階没有注意到《大典》録副需要圈點可能説不過去,那麽,最有可能是徐階認爲:圈點是録副中的小事,没有什麽難度,謄録可以順便兼做。但是,開館後可能考慮到謄録工作任務固定,不便兼做圈點,故隨後又選取了一部分監生專任圈點工作。這些圈點監生應該是在開館後不久纔入館的。
那麽,這些圈點監生是如何被選入館的呢?首先,圈點工作比較簡單,應該不必通過專門的考試(如書法高下)來選取圈點者。其次,目前所知的圈點者王穉登當時就是在大學士袁煒家中任記室的監生,經由袁煒舉薦入館的,而相關材料并没有提到其曾經參加考試而入選圈點者。因此,圈點者應該是被舉薦入館的。清代四庫館纂修以上的館臣均可以推薦人選入館謄録,據此類推,《大典》録副圈點者也有可能主要由在朝大學士及録副館的高層官員推薦入館。當時(開館期間)在朝大學士有徐階、袁煒、嚴訥、李春芳,而《大典》館中重要人員(據頒賞名單)及總校官有徐階、高拱、秦鳴雷、張居正、瞿景淳、胡正蒙、陳以勤、王大任、李春芳、郭樸、嚴訥,以上這些人可能均有資格舉薦圈點者。正因如此,圈點者往往與舉薦者有特殊的私人關係,如前述的王穉登與袁煒,又如圈點者包漸林是徐階的孫女婿。
(三)圈點者的工作
儘管看不到正本,但依目前我們掌握的證據來推斷,正本應該是有圈點的:其一,如前所述,副本是據正本謄録的,副本有圈點,正本也應有圈點。如果正本没有圈點,録副時肯定會作説明。因爲這是與正本不同之處,而且是相當重要且又明顯的不同之處,但相關材料并没有提到這一點。并且從録副最初的安排來看,根本没有提到圈點的事和人,故圈點在録副中并無特别之處,與正本并無不同。其二,儘管相關材料很少,但確實有材料提到正本的圈點者。據黄淮《介庵集》卷六“梅窗先生金公墓志銘”載:“公諱祺,……被召赴文淵閣點《永樂大典》,有寶抄之賜。”在《大典》正本編修中,圈點是比較後期的工作,且謄録等都可以兼做,故可能没有廣泛徵集他人專做圈點,而相關材料就很少記載。也許正因如此,有關《大典》正本編修職名的記載(如《春明夢餘録》等)也就没有提到圈點一職。其三,朝廷敕修之書加圈點,往往是爲了方便皇帝閲讀,故明代内府刻書多有圈點,如《勸善書》《五倫書》等。永樂十五年(1417)内府刻本《神僧傳》還同時附刻句讀、讀音。《大典》也是供永樂皇帝閲覽的,當然應該有圈點。此外,如果録副時新加圈點,那有可能還要核對原文獻。但從録副程式和徐階最初的規劃看,録副時不可能核對《大典》所引書的原文獻,也不會添加什麽新内容,因爲這樣做既麻煩又容易出錯。
既然正本有圈點,那麽録副時圈點者所做的工作就是照着正本將圈點照鈐于副本之上。這一工作要比謄録簡單得多。爲何每册還需要兩位圈點者,而每册的謄録却衹有一人呢?如果我們結合每日的工作量,則更不好理解這一點:謄録每日抄三頁,每館有11位謄録,一日共抄33葉,而兩位圈點者如果每日衹點這33葉,未免也太輕鬆了。而且,兩位圈點者是如何分工的呢?是先後點,還是一人點,一人校?是一人點大字,一人點小字?一人點句讀,一人點注音?事實上,無論如何分工,這樣的操作都太簡單了,很難理解需要兩個人從事這些工作。因此,除圈點之外,圈點者應該還會兼做其他一些工作。
由于圈點者都是監生的身份,不是什麽知名者,因此其基本上很難留下什麽材料。不過,有一位圈點者頗有名,亦有著作存世,就是前述的王穉登。據王穉登《王百穀集·燕市集》卷上“初直史館”(嘉靖四十三年甲子詩)載:“經將魚字校,觀以虎名開。”《王百穀集·竹箭編》卷下“廣長庵主生壙志”載:“是時右相袁文榮公,……薦直史館,校《永樂大典》,名一日滿都下,户外車轍旁午。”“明故光禄監事顧君汝所暨配郁孺人墓志銘”載:“當嘉靖之季,不佞嘗給事史館云,日隨諸生請大官飡錢。”“憶昔行會稽還吴邑宰召傭書作”載:“憶昔校書芸閣年,青袍白馬何蹁躚。天子時時賜筆札,大官日日給飡錢。布衣出入金鑾殿,常侍中郎争識面。蓬萊曉日對揮毫,太液春波供洗硯。斜陽下直長安遊,結交七貴兼五侯。”《王百穀集·屠先生評釋謀野集》卷二“與余少宰丙付”載:“嘉靖間嘗從事史館,日竊大官飡錢,螙魚乎群籍。”從以上記載可以看出作爲圈點者王穉登的工作情况:校書;每日都要入館;早上去,下午回;館中提供餐食。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儘管有的人可能也會將圈點泛稱或雅稱爲校書,但王穉登反複提到校書而根本不提圈點之事,説明其工作應該包括校書甚至主要是校書。
爲何圈點者要承擔分校工作而不名爲分校官呢?我認爲,其一,如前所述,主事者原來可能是希望謄録兼做圈點,但是後來因爲工作量大,故增設了圈點者專門負責圈點。其二,既然增設了此職,但其衹負責圈點似乎又過于簡單,故將前期的校對工作委任其承擔。其三,由于任此職者身份均爲監生,并不需要特别的專長,人選充裕,故爲了校對更準確,便設定了兩位圈點者,分别進行校勘。這可以極大地分擔分校官和總校官的壓力。事實上,由于分校官和總校官面對的稿子很多,不太可能一一細校,因此在其之前增加分校者也是合理的。其四,因爲録副館中已經有了分校官,且增設的圈點者其本職工作即爲圈點,故儘管其也承擔分校的工作,但不便稱其爲分校官。
因爲録副圈點是對着正本來鈐印的,所以一般來説不會有誤。但是,從目前所見《大典》殘本看,也還是偶有漏點、誤點之處。例如,《大典》卷二四〇七梳字下葉十二下,倒數第三行“比余一作踈非”,此句中間失點。卷一〇一一二葉十三上中的小字有若干句失點。卷一二〇一五葉十七上第二行“幼失父追念之”,此句中間失點。卷一九八六五葉五開頭的小字失點。此外,文廷式《純常子枝語》卷三載:“《大典》中引書必用朱圈斷句,卷末結銜有圈點監生二人,然往往有誤,詞曲尤甚。如卷二千四百七‘梳’字下録元《姚牧庵集》‘玉梳贈内子(虞美人)’詞云……。此詞句調顯然,而圈者以七字爲一句,八句適盡,遂使‘玉德斯堪愛尚慚’爲句矣,可笑之甚。”上述問題,如果是正本即如此,副本圈點者其實可以比較容易加以補正。如果不是正本的問題,則説明這些是副本圈點者的失誤。無論是哪種情况,都説明副本圈點者的工作確實有疏誤。
三、總葉數
《大典》一共有多少葉,史上并無明確記載,而現存《大典》衹有殘本,亦難以據殘本推測全書之葉數。《大典》正本與副本的總葉數應該是一樣的,那麽《大典》録副時所提到關于葉數的信息就特别重要。徐階《處理重録大典奏三》載:“官生一百九員名,分爲十館。……每日須寫三葉,每人須足五千葉外,其論葉數須以實寫之字扣算,凡圖畫等項不許概作葉數混開,如遇差錯,發與另寫,不拘一次、二次,只算一葉。”據此,每名謄録的總抄寫量約爲5000葉。而據前文考證,日常在館的謄録應有110人。那麽,我們可以估算録副的總抄寫量大致爲:110乘5000,即550000葉。550000葉,應接近于《大典》的總葉數。
如前所述,録副之前肯定有總葉數的統計,纔會定下每人須足五千葉的抄寫量。《大典》每卷均有總葉數,衹要將各卷之總葉數相加即可得出全書之總葉數,故當時有關人員應該比較方便來統計出全書總葉數。需要注意的是,據上引徐氏奏疏文意推測,這550000葉應該是不包括圖畫等葉的。也就是説,《大典》總葉數應該會超過550000葉。但是會超過多少呢?這比較難判定,因爲:一方面,圖畫等葉不清楚是否包括表(如年表)、示意圖(如八卦圖,河圖洛書等)等葉。從《大典》殘本看,這些表、示意圖其實亦多由文字構成,而且往往衹占一葉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從《大典》殘本看,除了一些地圖外,絶大多數的圖衹占一葉的一部分(如半葉、小半葉、大半葉是圖),餘下的葉面亦多有文字。因此,要確切統計這些圖畫等所占的葉數是比較困難的。本人推測,統計者認爲圖畫等葉的數量并不多,所以衹取總葉數之整數550000葉作爲謄録抄寫的總量。也就是説,在總葉數中,除去一部分圖畫等葉,就是謄録所抄的總量550000葉。謄録的人數(110人)應該是據總葉數來定的,即5000葉可以整除之數。因此,加上圖畫等葉,《大典》之總葉數應該略大于550000葉。
綜上所述,《大典》總葉數略大于550000葉。《大典》共22937卷(含目録),平均每卷約爲24葉。
上述推斷有其合理性,因爲:
其一,事實上,古書中一卷大多數也就是20餘葉。從《大典》殘本看,每卷20葉左右亦占大多數。
其二,虞萬里據現存《大典》殘本統計分析指出:“其他804卷,共有18272頁,平均每卷達22726頁。”儘管804卷衹有原卷數的百分之三點五,但此一統計數仍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應與真正的每卷葉均數相距不遠。我們可以據此葉均數來推算《大典》的總葉數。《大典》共22937卷(含目録),平均每卷22.726葉,則總葉數約爲521266葉。這一總數與上述的總數(550000葉)相去不遠。
總之,《大典》正、副本的總葉數略大于550000葉,平均每卷約爲24葉。
依據總葉數,我們可以嘗試推測副本的抄寫時間、正本的抄寫時間和謄録數。
其一,副本的抄寫時間。
《大典》録副一直都是按照既定計劃進行的。項旋《〈永樂大典〉副本署名頁之價值考論》一文即通過分析總校官等的任職時間與負責之卷次的關係證明,録副至隆慶元年(1567)四月完成是很正常的事情。其中也提到謄録的工作:“如果按照徐階最初設計的進度,109名抄寫人員在保證每人完成5000葉的情况下,若按照每天3葉,一年365天,預計完成《大典》録副預計需要大約4年6個月時間。”不過其論述稍嫌簡單,這裏再作補充論述。
據《明世宗實録》卷七三載,嘉靖四十一年八月乙丑(十三日)下詔重録《大典》。這是正式録副的開始。《明穆宗實録》卷七載,隆慶元年四月庚子(十五日)以重録《大典》成進行頒賞。録副應該在此之前完成(姑且定在4月13日)。根據陳垣《中西回史日曆》,嘉靖四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至隆慶元年四月十三日,共1714日。因爲還要留給校對、總校、修改、裝訂時間,因此,純粹的抄録時間應該較實際的日數要少一些。但不會少很多(當時都是隨抄、隨校、隨裝的)。如果再加上每年約休假十日,以上合計,大約要减去50多日,則實際抄書日數共約1660日。前述550000葉的總抄書量,按每人每日抄3葉、共110人抄寫計算,需要1667日完成。兩者日數相差無幾。可以看出,《大典》録副是按原來的計劃進行的(抄至隆慶元年四月完成)。而且前述關于總葉數的推斷是基本合理的,其與抄書的進度與完成時間可以相互驗證。
其二,正本的抄寫時間及謄録數。
孫承澤《春明夢餘録》卷一三提到《大典》正本的謄録數:謄寫一千三百八十一人。如果這1381人每人日抄3葉,要抄完550000葉需要133日,大約爲四個半月。但是,前引虞萬里文考證指出,永樂五年(1407)十一月十五日完成《大典》初稿,然後開始清抄定本,至永樂六年十二月初一清抄完成。也就是説,抄一部正本所需時間是一年,與前述的四個半月并不一致,這是爲什麽呢?本人認爲,當時在館的謄録并没有1381人那麽多。考慮到實際抄録時間會較虞萬里所考證之時間開始稍晚而結束稍早的情况,則抄録正本(清本)的時間範圍大致是:永樂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至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共約十二個月,約355日。如果我們仍按每年休假十日計算,則實際抄録時間約爲345日。如果按照每人一日3葉,550000葉的總抄寫量,345日内抄完計算,可推算出當時參與抄寫的謄録共約531人。
因此,抄録正本時的在館謄録共約531人,而這也有可能是《大典》正本編修時日常在館的謄録數。至于孫承澤所提到的“1381人”的謄録數,應是統合前後而言的(包括那些中途入館或中途離館之謄録)。
【本文係2021年國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項目“《永樂大典》綜合研究、復原”(項目編號:21@ZH046)階段成果】
(本文选自《文津学志》(第二十辑),作者张升,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文津学志》(第二十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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