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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示》显示,一名叫邱某的女子因犯运输毒品罪,于2020年6月29日被公安机关捕获,次月2日被刑事拘留,8月3日遭执行逮捕。但因其患有疾病,次日便被改为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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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的2021年9月17日,法院决定重新逮捕邱某,却发现其已怀孕,因此无法执行。同年12月31日,邱某诞下一女,并以需哺乳为由申请监外执行。法院予以批准,允许其在近半年内抚养孩子、度过哺乳期。

根据相关法律,监外执行是针对有期徒刑、拘役罪犯,在出现特殊情形(如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妇女等)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式。2022年3月10日,邱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然而,在其监外执行即将结束时,邱某再次怀孕。2023年2月3日,她诞下一子,再次以哺乳期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公示》表明,第二次监外执行期限为2023年4月25日至次年2月3日。然而,监外执行结束后,邱某在收监体检时被发现第三次怀孕,法院再次决定让其监外服刑。第三次生产后,邱某于2024年10月23日再次以哺乳期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当天,法院对其申请进行了初步审查并立案。11月16日,记者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告栏证实了该《公示》的存在。网络上出现了对邱某利用怀孕、生子“逃避坐牢”的质疑,并担忧其是否有能力抚养三名幼子。记者尝试联系法院,但电话无人接听;而《公示》中提到的邱某社区矫正执法所属街道办则表示不清楚此事;龙马潭区妇联和司法局电话也均无人接听。

来源:正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