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有多家口腔门诊、医院设有牙片机等放射性装置,但部分诊所并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即从事射线装置使用活动。

口腔诊所开展诊疗活动时使用的射线装置,其产生的X射线对人与周围环境有害,缺失相关许可而开展射线装置使用活动,不仅会危及执业人员及不特定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会危害生态环境安全。

该院迅速围绕该情况组织召开了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员一致认为,未取得相关证照开展辐射诊疗的行为,存在辐射安全隐患。随后,该院督促相关单位对辖区内从事射线装置使用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未办理相关许可违规开展放射诊疗的依法处理。

整改中,相关行政机关针对违规情况下发了提醒办证通知,对所有诊疗单位新增、到期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跟进监督,相关单位均已“持证上岗”,违规辐射诊疗情况得到全面整改。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