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对新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全力做好获奖项目的宣传推广;鼓励各地开展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混合质押等。
江西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精神,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省基本建成资源配置效率高、要素市场活力强、配套服务供给足、利益共享机制优的专利转化运用体系,全省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00亿元,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到42%,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
二、激活专利供需对接新动能,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
(一)实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计划。利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采取发明人自评、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中评价等方式,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因素,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于2024年底完成全部存量专利盘点入库。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基于企业对专利产业化前景评价、专利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分层构建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围绕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入库专利按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林科院,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专利技术助力中小企业提质升级行动。依托全省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梳理分析相关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专利布局等信息,形成专利需求信息目录,推动全省优质创新资源与中小企业实现精准供需对接。支持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企业利用专利分级分类工具,筛选较为成熟、实施难度不大的专利技术,以转让、许可、产研合作等方式,与同一产业链的中小企业进行分享,并鼓励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全链条服务,培育300家以上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入库样板企业。(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三)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和认定。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聚焦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创新主体,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建立健全全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和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监测评价。协同推进专利产品备案与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2025年底前实现全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四)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以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为主体,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产出一批弥补共性技术短板、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高价值发明专利组合,到2025年底,组织实施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30个以上。健全专利导航产业和企业发展决策机制,支持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平台为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重点企业提供创新规划、专利布局等专利导航服务。鼓励条件成熟的产业园区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支撑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创新成果奖励示范引领。强化江西省专利奖的价值导向和质量导向,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的支持和倾斜。在中国专利奖推荐、江西省科学技术奖评选过程中,加强对专利等成果转化运用方面的评价。对新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全力做好获奖项目的宣传推广。(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六)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融合,推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深入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围绕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共性技术需求,支持企业参与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产业链核心技术进行产业化突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
三、完善专利转化机制,打通专利产业化关键堵点
(七)强化以专利质量提升促进专利产业化政策导向。健全专利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推进高校、科研机构加快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有效运用专利导航、科技成果评价等方法,对创新成果进行深入评估,做优专利增量。全面取消对专利申请和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围绕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开展专利统计分析监测,常态化开展全省创新主体专利创新指数报告编制和专利调查统计工作。在省级及以下涉及专利指标的相关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将专利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八)建立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围绕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结合地区产业优势,举办“赣鄱专利转化对接‘一地一链’”活动,精准匹配专利资源和人才资源,推动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支持专利权人采用专利开放许可方式,有效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发挥省级科创基金引导撬动作用,组建以社会化投入为主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省内高校有市场前景的专利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孵化,推进高校专利成果转移转化。鼓励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多种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和运营基金,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九)完善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使用和规范,合理约定权利归属与收益分配。进一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有序推进“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落地见效。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专利,对授权超过5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专利,国家可以无偿实施,或将其纳入公开转移转化清单,转移转化方式和费用标准由应用方与权利人协商确定。组织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
(十)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修订《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发挥南昌、赣州、景德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围绕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快推动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贯彻落实长江中游三省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等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打造区域合作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优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加强对创新成果的全链条保护。(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南昌、赣州、景德镇等设区市政府)
四、优化运营服务体系,有力支撑专利产业化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国稀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完善全省高校院所专利运营平台功能,提升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在省内10所高校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构建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促进省市联动、部门协同、校企结合、资源互通,提升专利成果转化效能。依托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完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机制,打造省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平台,为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提供“线上+线下”全链条服务。编制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政策汇编,强化政策解读宣贯,指导高校、科研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科技(专利)成果转化服务手册》。高效链接国家资源,实现全省专利转化供需信息一点发布、全网通达。聚焦重点区域和产业链条,加快建设区域性、产业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示范区。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十二)加强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机构培育和人才培养。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熟悉技术转移和专利转化运用的专业服务机构。拓展专利代理机构服务领域,支持其从事知识产权运营。支持创新主体探索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等服务招标机制。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快培养专利转化运用人才,鼓励从事专利转化运用人员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知识产权师和专利管理工程师系列职称,鼓励参加技术经纪人培训,到2025年底,全省新增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人员100名以上。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专利转化运用相关课程,自主设置知识产权相关交叉学科,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根据专利转化运用专业服务人员特点,分类建立岗位考核、职称晋升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推广实施《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推动企业、金融机构、评估机构等主体根据实际需求和具体场景选用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开展法律、技术、经济价值分析。大力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推动评估机构本土化建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引进智能化评估工具,促成专利合理定价和价值实现。(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十四)强化知识产权金融赋能产业发展。指导各地建立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质物处置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专利质押贷款,符合条件的纳入“科贷通”风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开展江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无纸化办理试点,健全质押登记等服务“绿色通道”。鼓励各地开展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加强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持续推进重点产业链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专利转化运用保险产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十五)深化专利转化运用开放合作。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贸易,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支撑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建立区域专利转化长效对接机制,推进中部地区、长江中游三省专利转化对接合作,全面对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粤港澳大湾区,主动承接产业技术转移,促进专利跨区域转化运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组织保障,营造专利转化运用良好环境
坚持党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全面领导。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立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专利转化运用重要工作任务的落实,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调度工作进展。各地要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好跟踪监测、分类统计和总结上报工作。落实好支持专利转化运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专利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典型案例,广泛宣传专利转化运用过程中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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