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书兰
香港市民天天都会收到推销电话,例如中山珠海楼盘只需首付2万、3万元,即可在大湾区置业;最令人无语的是即使到外地旅行,手机铃声响起,接听后才知道又是推销中山珠海楼盘的电话,不夸张地说,一天能接到三五个漫游电话已经算少了,然而,这种销售情况并不算是最夸张的。
话说2019年前,在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的旺角,有不少西装笔挺的男女,站在弥敦道的商店前,手持中山珠海睇楼团的广告宣传单张,只要路人经过,都被迫接住一两张,观其内容大都是,经港珠澳大桥到中山珠海免费招待一日游,包食海鲜兼睇楼,有的甚至还免费包食包住宿一晚;真系有咁大只蛤乸随街跳?(果真天上会掉下来馅饼吗?)
这是真实的案例,前去参加免费睇楼团的大都是香港长者,在九龙太子站集合上旅游巴士,经过大约三个多小时后,抵达中山珠海售楼处,在带团的香港中介和当地售楼处的职员软磨硬泡下,长者在连番的疲劳轰炸中,晕头转向渐转疲惫,思绪欠清晰,容易妥协,于是不明就里签下几份合约,又付了临时订金,才得以返港。返港后,翻看其中的一份合约,即与在售楼处现场未曾露面的代理公司合约,这家代理公司倒像似幕后藏镜人,合约条文多处暗藏不少猫腻;例如:一个偏远地区的400方呎单位,售价51万人民币,代理(藏镜人)公司的合约要收8万元人民币的中介费,包括团购费、全屋装修费、全屋软装费(这笔8万元人民币的费用,事后发展商表示毫不知情,推得一干二净。交屋时,发展商又要收3万元人民币的家俬电器费用)。
诚然这犹如一份“不平等条约”,表面上白纸黑字,条文清楚,但细看每一条文都坑着香港人,充斥着滑走内地与香港法律的灰色地带,估计可能有八成以上都是香港人购置的;再如:合约上显示“代理公司在中山珠海深耕多年,提供大量的楼盘讯息,购房者经过深思熟虑,决定交给代理公司做居间服务……购买者与发展商签订买卖合同,即视为代理公司完成履行合同,不承担交易保证责任等等”,对于代理(藏镜人)公司来说,保障自身的条文可说是做到滴水不漏,却罔顾香港购房者的基本消费权益。
对于代理公司的合约上写出8万元人民币居间费,包括装修、软装,发展商表示并不知情。还有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其中一位香港友人表示没有微信转账,如何把港币转入内地交房款呢,香港带团的中介说,这没问题!返港后,把港币折算人民币转入他们公司账户,他们会代为转交给发展商。该名香港人依照指示把购房金额依数转到他们指定的公司,但发展商只承认收到一部分,中介公司却说全数交给发展商。
奸商利用两地法制差异谋暴利
2018年港珠澳大桥通车,当时香港大力提倡“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大大提高了香港人到大湾区置业的信心;经过2019年的“社会暴乱”事件,留下来的香港人,特别是愿意回到内地置业养老的,不用多说,都是坚定的支持国家的爱国爱港人士,包括非内地出生成长、拥有台湾籍的香港人。
由于在内地签下多份合约,在香港交钱,在“一国两制”下,内地与香港两地法律不同,即使香港警察与内地公安设有相互通报的机制平台,但难以令人置信的是,竟发生有查案文件无法传达的情况;据了解,香港警察把查案结果的文件,经警察总部再通过两地互通平台转交内地公安,但内地公安却称并没有收到,时间长达约半年令人费解。
香港的中介公司与内地的销售公司,再与发展商售楼处的职员,层层的合作关系,其中究竟有没有猫腻?只有行内人才明白。
配合国家政策的春风,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一时之热点,中山珠海的售楼公司良莠不齐,当然也有走正当途径做生意的,但对一般人来说,分不清楚黑白。
这是一起台籍香港人到中山珠海买楼被坑钱的事件,向香港警察和大陆公安报案,却因两地互通平台收不到对方文件而致销案饮恨。像这样的案例,相信不只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