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世人慌慌张张,却只为碎银几两,偏偏这碎银几两,压弯了世人脊梁!
自古忠孝难两全,精忠报国效岳飞。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以上这些,有千古名句,也有如今流传甚广的俗语。这几句话,蕴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赚钱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很重要,大家忙忙碌碌干很多事情都是为了赚钱;另一个是,人很多时候都会面临选择,而这种选择,都是一种取舍,无论怎么选择,都不可能两全。
今天要说的这种职业,是律师,他们身上存在的争议,恰好就是前面提到的这两个方面。
律师是一份职业,也就是一份工作,对于工作来说,那就是用来赚钱的。不过,律师身份的特殊性在于,他们的工作都是针对案件的,而任何案件都有原告和被告,有正义的一方和非法的一方,律师代理的并不一定是正义的一方。
放在职业的角度,接了别人的项目,本着负责任的态度,那就要尽心尽力把项目做好,这是有职业素养的表现。映射到律师身上,那就是代理了当事人的案件,那就要尽心尽力梳理资料,整理证据,争取最好的辩护结果。
但是,如果律师代理的是非法的一方,那么,为代理人辩护,其实就是在帮他/她逃脱法律的制裁了。职业素养有了,但是本人的是非观、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就要被质疑了。
现实中我们所遇到的,违法/犯罪情况越严重,案子越大的这种,律师的辩护费用也是越高的。并且,能把很多看似无懈可击的案子推翻,能成为律师工作能力的一种象征。
张小斐主演的电影《拯救嫌疑人》里面,陈智琪(张小斐饰演的律师)就有一个原则,从来不为有罪的人辩护,也算是本人是非观、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一种坚持。
但是,电影终归是电影,现实中我见过很多律师,那是只看钱,甚至有些小的、麻烦的案子还不愿意接。管他是不是正义的一方,只要给的律师费够多就行,赚钱才是唯一的真理。
当然,我本人不是律师,只是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说这个问题,不知道真正的律师是一个怎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