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商业秘密和经济损失是如何认定的?要关注哪些问题?
1. 王科栋律师,刑法 100 罪实务深解读。
2. 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来聊一聊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非常关键的两个问题:商业秘密和经济损失如何认定?我是康达律所王科栋律师,团队在商业犯罪领域刑事辩护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3. 首先,商业秘密认定和因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失的认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刑事案件当中往往最终是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这是认定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罪的关键所在。
4. 要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通常至少需要两份鉴定,一份是商业秘密能否成立的认定意见,另一份是被害公司因为行为人侵权造成损失数额的鉴定,这也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案件的难点所在。
5.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在认定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罪常常会面临着难题,有时候会以无法认定权利人损失或者是商业秘密定性上存疑为由不予立案或者是不去侦查。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这两份鉴定就成了能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关键点。
6. 但在刑事案件当中,鉴定机构往往是由侦察机关或者是司法机关委托来委托鉴定,所以在委托鉴定前还有一个申请或者是说服工作要做或者是提前鉴定,自己委托提前鉴定就涉及到一个鉴定成本的问题。
7. 作为报案人来讲也要对鉴定有一定的了解,比如要去重点审核鉴定主体的合法性,鉴定机构鉴定人员是否有资质,鉴定事项是否符合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鉴定人员是否存在着应予回避的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取得方式是不是合法,是否与原始材料相一致等。
8. 这些都是需要自己关注的问题,鉴定本身启动不易,所以这些问题一定要提前重点的合规,不要再后续被提出异议而否定这种鉴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9. 关于商业秘密和经济损失的认定问题上大家还有什么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我是康达律所王科栋律师,如果我的分享对你有帮助,记得点赞关注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