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已经被还给教师了,然而,教师管学生时依旧畏首畏尾,缩手缩脚,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惩戒权终究还是一场空,教师依然有法不敢依!

两起事件让人对教师惩戒权产生深刻怀疑

近日,课后延时服务中,主任将某班级几个不学习的捣乱学生叫到教导处,其他学生瞬间鸦雀无声。

谁知,几分钟后,几个被叫走的学生嬉笑、推搡着回来,兴奋得跟什么似的。

原来,他们去了教导处,主任以嬉笑的态度对他们进行了肉体惩戒——用戒尺抽打。

但仅限于有限度的惩罚,而且只敢以友好态度进行,而不敢板着脸。

这种惩罚管理能让学生有所戒惧吗?反而让学生有恃无恐,成了二皮脸,惩罚实际上不但没效果,反而是反效果!

但是你又怎么敢声色俱厉地进行惩罚呢?

学校主任们不敢,普通教师又如何敢理直气壮地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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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23岁女教师李慧上书法课。7岁的男童王涛与同学嬉戏打闹,严重扰乱了课堂的正常秩序。

为了维护课堂纪律,李慧让王涛站立20分钟进行惩戒。

放学后,王涛向父亲王波倾诉了自己的遭遇。王波认为老师的管教方式构成了变相体罚,向县教育体育局进行投诉。

教体局调查后得出结论:李慧老师的惩戒行为存在一定不当之处,但并未达到体罚的程度,仍属于教师合理的管理与惩戒权限范畴。

在教体局的协调下,李慧已向王涛表达了歉意,同时向王波支付了1000元赔偿费。

在这起事件中,李慧老师几乎是单枪匹马独对家长,校长、教育局更像是第三者,在旁进行调解,而不是站在教师背后的人!

难道李慧老师的行为不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公共行为,而是自己辅导班上的个体行为?

既然教师行为达不到体罚程度,为什么要教师承担赔偿金?

如果需要赔偿,难道不是应该由学校或教体局承担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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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权确实给到教师了,但惩戒的尺度仍然需要教师自行把握:

可以批评学生,那么这个批评包括训斥吗?训斥学生,算不算对学生人格的侮辱?学生想不开,转身跳楼怎么办?谁来承担责任?

如何定义教师是不是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教师惩戒学生,家长进行投诉,学校和教体局会做教师坚强的后盾吗?为什么要让教师个体承担管教学生的公共责任?

面对家长投诉,教育局和学校让教师势单力孤地面对家长,就像李慧老师一样,哪怕你并不亏理,往往也要被迫退让。

近期,西南某基层教育局提供的台账显示,今年1至8月,该局共收到128条举报教师的信息,经调查,仅7起举报基本属实。

教师动辄被举报,教育局为安抚家长,便板子挥向教师,令教师在惩戒学生的过程中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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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敢管学生,两大始作俑者难辞其咎

1.照搬欧美教育理念、丢弃自身传统教育优秀思想,造成严重水土不服后果。

对自身原本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几乎完全抛弃,忽略文化背景,盲目地、不加批判地全盘接受欧美教育理念,缺乏文化自信。

比如很多人推崇的“快乐教育”,比如很多人羡慕的美国的“自由课堂”,明明中国课堂五六十人,你偏要求我们的课堂“自由”,像人家二十来个人的小课堂一样?

忽略文化背景,忽略现实物质基础,盲目鼓吹欧美教育理念,让我们的教育变得“四不像”,让我们的教师面对学生时无所适从,诚惶诚恐。

印度教师是世界上最有权威的教师,教师可以鞭打学生;

新加坡允许体罚学生,校长可以亲自或者让德育主任代为对学生进行鞭打;

英国原本不允许体罚,但兜兜转转,现在又转回来了:教师可以体罚学生,甚至学校可以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家长作出罚款5000英镑的决定,可以停学;

韩国也允许体罚学生,教师可以用特制戒尺抽打学生屁股、小腿等脂肪层厚的位置。

而我们的教育惩戒权,那是绝对不允许教师进行哪怕一点的肢体接触,甚至用语言对学生进行训斥都不行——因为会刺激学生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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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缺乏可以依靠的坚实肩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本应成为教师敢管学生的坚强后盾,结果却指望不上,还经常遭受“背刺”。

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们往往怕麻烦,怕影响安定团结局面,怕问责,遇到家长投诉教师这类事情,往往要求教师认错、赔偿,李慧老师就是最新的例证。

我们这里有个校长,面对家长到校对老师不依不饶,直接拍桌子:

“你们家孩子犯没犯错?让不让老师管?不让管领回家去!”

“老师动手了,不假!打没打坏?打坏了学校赔偿!你也可以去告,学校陪你打官司!没打坏?没打坏你跟老师没完没了,你想干什么?”

“你要再敢对老师不断骚扰,我就报警抓你!你对这件事有意见,你可以去告!”

校长告诉班主任和老师们:“该管你们就放手管!咱们又不是虐待学生,出事有我顶着,有学校顶着!”

你可以说这个校长态度恶劣,可以说他霸道,但教师就喜欢他这蛮不讲理的样子!

那几年,学校纪律状况非常好,成绩很理想,也没有学生今儿个被老师打破了头,明儿个孩子精神失常之类的教育“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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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敢于为教师主持公道,维护教师利益和尊严,教师才敢挺起腰板管理学生。

连家人都背刺教师,教师怎么会、又怎么敢大胆管学生,放心实施本就界限模糊的惩戒权呢?

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不软骨,才会避免2019年周安元老师纵身跳入长江的悲剧,教师才会挺起脊梁,重拾教育的勇气和信心。

当然,这么说并不是要求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文过饰非,而是要求他们主持正义,不为无理取闹所动,敢于维护教师正当教育权利。

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唯有确保教师权益,方能让教师有勇气管理学生,敢于实施惩戒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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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周安元老师!

(周安元老师宁死也不愿屈辱地认错道歉:“没有错为什么要认错?”在屈辱苟且地活和挺直脊梁之间,他选择了尊严。不明白在周安元老师事件中,学校和当地教育局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缘何失声不语?明明一场悲剧可以避免!正是对教师权益的漠视,才导致了周安元老师的悲剧。)

结语

教育主管部门和校长“不论是非”“严肃处理”“停课停职"应付舆论的做法本身就是在牺牲教师,使教师被迫变成了“佛系教师”。周安元老师的悲剧犹在眼前,至今都没得到说法,家人继续为此奔走呼号,这怎么可能不警醒广大教师?

“佛系教师”大量出现的最大责任人不是教师!惩戒权能否改变教师不敢管的现状,关键不在于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