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老板说不便宜且态度不好,男子就直接拿烟跑了……最后还是被抓了,这跟偷没啥区别了,其实男子也不是抽不起,民警都给整无语了,这样的行为要不得,大家千万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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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株洲荷塘公安发布一起案例,月入10万公子哥因2千被刑拘。

“我错了,没想到这也是犯罪”。近日,荷塘公安民警抓获嫌疑人李某时,他竟这样说道。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原来,在10月20日,一商店老板汤女士报警称一名男子驾驶了一辆无牌照凯迪拉克汽车,坐在在车里要求汤女士拿两条“和天下”香烟送过去。烟给男子后,男子未付款,驾车加速跑了。

接到报案后,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李某。对于这样的“恶性”案件,侦查民警做了多种设想:这辆车是不是赃车?有没有多次、多地作案的可能?并做好了充足的审讯战斗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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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经过侦查,发现汽车确为李某新购买。李某当晚直接驾车回家休息了,每日正常上班,收入颇丰,社会交往健康,并无前科,那李某到底为什么突然做出这样的恶性行为?

“我付钱的时候想要老板便宜12块钱,支付密码都输到第四位了,可老板不肯,态度还很不好,我就不想付了,于是就直接开车走了”“烟都被我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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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李某的坦白三连,民警也十分无奈。目前,李某因涉嫌抢夺罪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抢夺罪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根据该法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