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通报称,东莞市清溪燃料有限公司因对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不到位,被罚1.05万元。

根据通报,2024年10月22日9时,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清溪燃料有限公司入户安检的台账进行实地核查,发现抽查30宗订单中,有3宗存在对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不到位情况,抽查发现安全检查完成率为90%。

东莞市清溪燃料有限公司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十六条第七项规定,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东莞市清溪燃料有限公司处以1.05万元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了解,这并非东莞市清溪燃料有限公司今年以来首次被罚。根据公开消息,今年7月,东莞市清溪燃料有限公司因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3.5万元。

10月30日,东莞市清溪燃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育贤回应称,“是我们工作没做好,我们会加强管理。”

南都记者还留意到,在今年第二季度东莞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中,东莞市清溪燃料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被扣20分。

此外,在今年第三季度东莞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中,东莞市清溪燃料有限公司因2次“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1次“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共被罚90分。

根据天眼查消息,东莞市清溪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9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98万人民币。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